物業管理是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特別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發展而出現的壹個新興朝陽產業,是適應市場經濟的壹種全新的物業管理形式。物業管理的定義包含以下內容:(1)物業管理的對象是財產;(2)物業管理服務的對象是人,即業主(業主)和使用人;(3)物業管理的性質屬於以合同、契約為中介的信托管理;(4)物業管理的目的是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完善的服務,屬於第三產業的壹個服務業。其基本目標是提高財產的經濟價值和使用價值,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的同步增長。
物業管理準備
物業管理準備階段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物業服務人員的選拔和培訓、規章制度的制定、物業租售的介入四個基本環節。
1、物業服務企業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物業服務企業的內設機構和崗位應當根據所管理物業的規模和特點靈活設置,分工明確,註重部門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在正式接管物業之前,只要組織好管理,就要考慮在正式接管物業的時候把運營人員安排到位。
2.物業服務人員的選擇和培訓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業管理區域的大小和物業本身的復雜程度,選聘管理型和工程技術型物業服務人員。為適應物業管理專業化、現代化的需要,滿足產權多元化、房屋設施現代化和多方位、多項目服務的要求,需要對物業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術、管理方法、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並確認其崗位資格。
3.制定規章制度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是物業管理工作的必要標尺,是實施和規範物業管理行為的重要條件。物業服務企業自成立之日起,應依據政府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政策文件和示範文本,制定壹套科學有效的規章制度,同時借鑒國內外物業管理的成功經驗,針對物業的實際情況,並應在實踐中反復補充和修改,逐步完善和提高。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壹般包括:管理條例、管理機構的職責範圍、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物業各區域的管理規定。
4、對房產租售的幹預。
房產的出租和出售始於建築階段。壹般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將自己的營銷和租賃委托給經紀機構。但在物業服務企業具備相應資質並開始實施物業管理後,可以介入剩余物業的銷售和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