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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師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廣的職業資格之壹,由勞動部統壹組織。全國統考每年舉行兩次,分別在5月和11月。考核合格後,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國家統壹考試是對他們知識和能力的綜合評價,是對他們專業素質的測試。這壹資格證書的持有人表明他們具備了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也是企業管理者向更高層次發展的新起點。人力資源經理考試相關教材包括《企業人力資源經理基礎知識》、《職業道德》、《企業人力資源經理常用法律手冊》。
人力資源經理國家專業職等:
壹級:高級人力資源經理,相當於高級職稱。
組織制定和實施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戰略規劃和重大事件的戰略解決方案,解決人力資源管理決策過程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或對相關問題提出相關建設性解決方案,並能與相關單位建立良好的合作渠道。
二級:人力資源經理,相當於中級職稱。
處理復雜或部分非常規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確定工作方法,開發相關工具,指導關鍵相關人員的工作,審核相關文件系統,對人力資源管理領域的問題提出建設性建議,評估工作結果,聽取內部和外部人員的意見,協調相關人員解決問題。
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助理,相當於助理級別職稱。
助理人力資源業務經理。主要特點是起草本專業相關文件,落實相關制度。在制定相關人力資源管理策略的過程中,可以測算相關數據,獨立完成日常崗位管理工作,如獨立辦理招聘、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社會保險等手續。
第四級:人力資源管理員、人力資源專員。
工作的主要特點是在他人的指導下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行政事務。負責人力資源相關資料和數據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信息傳遞;做賬;承辦相關業務手續。職能範圍僅限於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