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我國對課外輔導機構有明確的要求:培訓機構必須持牌經營。但現實中,這種有據可依的監管方式導致了大量監管之外的情況。
比如有的培訓機構只有營業執照,沒有辦學許可證。這種情況下,機構會先辦理教育咨詢的工商營業執照,然後擴大經營範圍,開展超出經營範圍的教育培訓等業務。
再比如,有些培訓機構既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辦學許可證,屬於無證無照。按理說,無證機構是法律禁止的,無證的情節比無證的更嚴重。但現實中,沒有牌照,就在監管之外。
教育部門認為,這類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不歸教育部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為不應納入其管理。導致這類機構長期處於缺乏監管的狀態。
擴展數據:
要從根本上改變教育培訓機構的亂象,需要綜合的政策和努力。壹是各級政府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中央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加強幼兒園和中小學校的布局和硬件設施的投入,切實加強師資隊伍和學生隊伍建設,加強監督管理,組織有益於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的誌願公益活動,讓那些無證無照的教育培訓輔導機構沒有市場。
二是通過各種形式改變家長的觀念。孩子的成長靠的是平時的積累和培養,家長不要通過攀比來增加孩子的負擔。第三,社會組織應該為兒童提供誌願服務。廣大農村“五老”在文化禮堂舉辦各種誌願服務活動,有益於孩子們的成長,所有公共設施都應向孩子們開放。
人民網-課外輔導機構魚龍混雜,需要強有力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