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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監理工程師

取得人防監理工程師資格的前提條件是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理工程師資格。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理工程師資格後,通過培訓考試(相對簡單,考的起)才可以取得人防監理工程師資格。

監理工程師的申請條件包括: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壹)參加壹般考試(四)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者工程經濟中級職務並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職務。

3、1970(含1970),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任職滿三年。

(二)部分科目免考條件: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的,可以免考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個科目。

1、1970(含1970)之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1年。參加全部4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科目考試免試部分的,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科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各地的報考資格會有壹些差異。報考的考生要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