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和準備黨員的程序和步驟。
根據《中國* * *生產黨發展黨員工作規則(試行)》和《關於進壹步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意見》,結合高校實際,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培養教育和接收預備黨員的程序如下:
(1)我申請。入黨要堅持自願原則,壹點都不能強迫,更不能強迫。申請人應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申報本人基本情況、主要經歷、直系親屬、社會關系等;對黨的認識,入黨的動機和態度,主要表現在思想上,工作上,學習上,今後努力的決心和方向等。寫入黨申請書時,必須對黨忠誠老實,不得有虛假和隱瞞。特別是在講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的時候,壹定要聯系自己的實際,講自己的親身經歷,不能只講抽象的原則。
(2)培訓、教育和調查。黨組織接受申請時,要與申請人談心,肯定他的行為,鼓勵他更加自覺地向黨組織靠攏。申請入黨的同誌,經過黨組織壹段時間的培養和了解,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好,願意用黨員標準來滿足自己的要求,就可以認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培訓的,黨組織要安排他們學習規定文件,做好輔導工作。
(3)對已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同誌,黨組織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對象,采取吸收他們上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壹定的社會工作、定期培訓等方式進行教育。積極分子必須參加業余黨校的短期強化培訓。沒有經過訓練,他們不能入黨,除非有壹些特殊情況。
(四)組織“推諉”。團組織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團支部委員會在認真考察推薦對象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填寫推薦對象審核表,報壹級團組織審批;上級組織進壹步考察審核後,簽署意見,推薦給黨支部。團支部(總支部)書記、基層團委書記在認真聽取團員青年意見的基礎上,直接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推薦。黨組織接到團組織推薦後應及時討論研究,推薦的條件成熟的優秀團員可確定為發展對象;不夠成熟,需要進壹步培養教育的,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5)申請入黨的學生要經常主動向黨組織反映自己的思想。壹般每季度壹次,書面或口頭,讓黨組織了解自己的思想狀況,尋求黨組織的指導和幫助。黨支部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壹次考察,分別提出培養意見和措施,並將有關情況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中。
(6)經過壹年以上的培養教育,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人士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會議)討論決定,可以列為發展對象。
(七)黨組織調查了解發展對象的歷史和政治表現。確定為發展目標後,要進行政審。政審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我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與本人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狀況。還要組織召開座談會或進行民意調查,征求班主任(或研究生導師、輔導員)和主要任課教師的意見,進壹步了解發展對象的平時表現。任何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人都不能入黨。
(八)召開支部會議,討論發展對象。對條件成熟的發展對象,草擬支部意見,整理相關材料(主要包括入黨申請書、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集中培訓記錄、黨校培訓結業證書、思想報告、自傳、政審材料、團支部“晉級”材料、群眾座談會原始記錄、學習成績等。),提交基層黨委或上壹級黨支部審核。
(9)基層黨委或黨總支認真審核所有材料,確認基本符合黨員條件後,上報學校組織部。較大高校黨委將發展學生黨員的審批權授予二級單位黨委或黨支部。
(十)學校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後,發給《誌願書》。
(十壹)確定入黨介紹人。發展目標應該有兩個正式黨員作為證明人。入黨介紹人壹般是經過培訓的聯系人,由發展對象本人邀請,或由黨組織指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仍在暫停登記期間的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引薦人向發展對象講解黨的綱領和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被引薦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學習、工作和生活表現及經歷,如實向黨組織匯報。介紹人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誌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負責介紹被介紹人參加分會會議。
(12)支部委員會審議,支部大會討論。黨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進行嚴格審核,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提交黨支部會議討論。召開支部會議,接待和準備黨員。發展對象報告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簡歷、本人表現及其他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黨支部委員會應向會員大會報告發展目標的審議情況。與會黨員應充分討論發展對象能否入黨,並以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只有當贊成人數超過在會議上應有投票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時,才能通過接收和準備黨員的決議。黨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計入票數。黨支部會議討論兩人以上參加時,必須逐個討論表決。黨支部應在入黨意願書中及時填寫黨支部大會決議,報上級基層黨委或黨支部審議後,再報上級黨委審批。
(13)說話。上級黨委收到發展對象相關材料後,指派專人(黨委委員或組織者)審閱《入黨誌願書》及相關材料,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與發展對象談心,作進壹步調查。發言人應如實填寫《入黨誌願書》,並向黨委匯報談話情況及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
(十四)審批。黨委必須在3個月內審批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決議。遇有特殊情況,審批時間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個月。黨委在考慮申請人是否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後,批準符合條件、手續完備者為預備黨員,並將批準結果通知黨支部。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計算。
(十五)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公布。對於沒有被批準入黨的,黨支部也要通知他們,做好思想工作。
(16)為準備成為黨員,妳必須在黨旗前宣誓。入黨宣誓儀式壹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上級黨組織要派人參加。入黨誓詞是黨章第六條明確規定的。
做好黨員教育、檢查和正規化的準備。
接受壹名入黨積極分子作為黨員準備,只是接受黨員工作的第壹步。還要做好準備期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幫助他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黨員準備教育、調查和轉正的壹般程序如下:
(壹)黨組織應及時將上級黨委批準的黨員準備進黨支部或黨組(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壹般設立若幹個黨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繼續教育和考察他們。
(二)黨組織應當通過聽取黨員匯報、個別談心和集中培訓等方式,對黨員的準備情況進行教育和檢查。準備黨員每季度做壹次口頭或書面報告。黨組織要每季度討論壹次,發現問題及時找我談話。每半年進行壹次檢查評比,並將有關情況填入《預備黨員檢查登記表》。
(三)預備期滿時,預備黨員應主動寫出正式申請。在轉正申請中,要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同學關系等。,並且要具體,特別是針對黨支部會議提出的缺點,匯報壹年來的改正情況。
(4)支部大會討論。討論時,應先聽取我的申請和黨組的意見,讓黨組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然後進行表決。具備黨員條件,就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要繼續教育考察的,預備期可以延長不少於半年,不超過壹年;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定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必須經黨支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委批準。
(5)黨委在3個月內討論通過黨支部上報的準備黨員轉正決議。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和轉正的人談話,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審批結果。
(6)備案。準備黨員轉正後,黨組織應將本人的《入黨誌願書》、入黨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沒有人事檔案的,由當地黨委建立黨員檔案並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