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年滿65438±0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在縣級以上社區或者醫療機構體檢合格,無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美尼爾氏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等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身體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相應特種作業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踐培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經考試發證機關批準,可免於相關專業的培訓。
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優先自主培訓,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的,保障安全技術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