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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費用報銷系統

法律分析: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購置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在壹個預算期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2、費用報銷的壹般規定遵循“實事求是、準確無誤”的原則,明確理由、費用項目、時間、地點、金額、報銷人、審批人;報銷的費用項目、報銷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符合企業制度的規定;報銷人取得相應的報銷單,報銷單由經辦人、驗收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