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代辦所是指郵政企業以訂立合同的方式委托其他單位(以下簡稱代理人)提供郵政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應加強郵政機構的管理和人員培訓。為適應經濟發展,更好地服務社會,郵政企業委托其他社會單位和個人代辦郵政業務的數量正在逐步增加,這是貫徹“自辦與代辦相結合,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方針的可喜成果。但從很多局反映的情況來看,郵政通信質量問題很大壹部分來自郵政代辦處。
郵政代辦所視為郵政企業的分支機構,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應當堅持以郵政企業自辦為主、代辦為輔的原則。郵政企業應當加強內部管理,控制郵政代辦點數量,嚴格控制郵政營業場所自行轉為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