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來三年符合上市條件,經市發改委確認市值在100億以上的成長型企業;
2.經市經信局確認的重點工業企業、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專精創新型”中小企業;
3 .市商務局確認的重點服務企業和新建成投產的重點企業;
4 .經市科技局確認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5.國臺辦確認的重點臺企;
6 .市農業局確認的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和合作社;
市總商會確認的重點民營企業7家;
8.省人社廳民人社[2065 438+06]238號確認的省級龍頭企業;
9 .市屬國有企業和需要市政府支持的企業或項目;
10、各區管委會和廈門火炬高新區確定的需要重點支持發展的企業或項目。
法律依據: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廈門市財政局關於支持重點企業開展“壹企壹策”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的意見。
第三條管理規範
1.重點企業必須是廈門市範圍內的工商註冊、統計和稅務登記企業。
2.參訓人員必須是與企業建立了穩定勞動關系的員工,以就業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為基礎。
3 .企業必須在實名註冊系統中提交培訓人員名單。
4.同壹人在同壹年度內只能享受壹次培訓政策補貼,不能在同壹年度內同時享受其他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
5.市人社局應當建立培訓考核監督檢查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企業信用檔案。
6 .市級部門負責建立重點企業(項目)目錄數據庫和動態更新機制。
第四條實施規範
1.市人社局搭建了壹企壹策重點企業員工培訓申報管理平臺。
2.實行限時服務,市人社局每月前五個工作日接收企業申報,收到申報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備案,並出具審核意見。
3 .企業根據審核意見組織實施培訓。
4.市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學員的真實性進行核查。
5.市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對評估質量進行檢查。
6.培訓補貼資金應按規定申請和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