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宣傳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部門按規定在相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8)就業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由招聘單位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並發放《聘用資格通知書》,獲準聘用者憑《聘用資格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報名手續。領取就業資格通知書時,2019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及教育部門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允許錄用的人員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錄用等。)與有關單位或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的,在正式錄用前由本人負責按有關規定辦理。對反映問題嚴重並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就業資格核準後放棄就業資格的,不予遞補。
因資格審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由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和依據。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原標題:關於寶應縣事業單位2019年招聘124人的公告。
文章來源:/yzsrsj/gsgg/nav_lis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