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新聞,不禁想起電視劇裏蘇大強和菜根花的電視情節。蘇大強想讓菜根花照顧他壹輩子,娶她,但菜根花只是在圖謀他的房產。其實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類似的事情發生,尤其是老人壹個人在家,家裏保姆不懷好意。在這方面,我們需要小心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邊。如果妳家裏有老人,家庭經濟條件還可以,這類事情壹定要註意。
這是怎麽回事?
在泉州,67歲的康阿姨在78歲的叔叔家當保姆,三個月後他們結婚了。然後叔叔立了遺囑,說要把房產給她,並公證。沒想到這個阿姨結婚後馬上就拿著房產證走了,還把房子的鎖也換了。事後,大伯立即去公證處撤銷了遺囑,隨後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他們離婚,把房子還給叔叔。
我們需要保護好自己的私有財產,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現實生活中,如果雙方各取所需,老人確實需要照顧,保姆也確實把老人照顧得很好,有感情,那麽老人把自己的房產給她也沒有錯。但是我們今天不能見這個保姆。遇到這樣的事情甚至已經警示我們,要保護好自己的私有財產,千萬不要被別人騙了。
我們需要運用法律來保護我們的權益。
在這件事情上,幸好這位大媽是法盲,不然等大叔後悔就來不及了。因為叔叔雖然立了遺囑,但是遺囑只有在主人去世後才生效,房產證還是叔叔的名字,阿姨拿走也沒用,房產也沒有過戶。正因如此,它告誡我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被騙的事情,應該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告誡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學習和了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