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幹教師”這個名詞在國內是從1962開始到65438+2月,教育部下發了關於重點辦好壹批全日制中小學的通知。
中學骨幹教師壹般定義為:在壹定範圍的教師群體中,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比較優秀,知名度高,得到大家的認可,具有豐富的中學教育經驗。
相關信息介紹:
完善教師培訓的有效機制,使教師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質,精湛的教學技能,掌握和運用教學科研的前沿成果,創造性地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並能不斷完善和發展自己。
(1)從“接受”到“開拓”,教師要積極變“要我發展”為“我要發展”,主動迎接新技術的挑戰,探索自己的發展領域。
(2)從“單壹型”到“復合型”,教師從只教授壹門學科轉變為教授多門課程。
(3)教師應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掌握科學研究方法,具有研究、選擇和應用先進教育策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