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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托管不進行科目訓練有什麽違紀行為?

近日,教育部研究形成了《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征求意見稿》提出,對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面向社會招收學齡前兒童和3周歲以上中小學生,違規開展校外培訓的,給予行政處罰。

具體來說,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利用居民樓、賓館、咖啡館等場所,以咨詢、文化傳播、素質拓展、住校教師、夏令營或托管等名義,都屬於“校外補課”。

並明確了對這些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

“情節嚴重的,處以5萬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

所以在學校周圍,那些在學而思、新東方等教學培訓巨頭相繼轉型後,依然以各種形式和名義與家長溝通補課補償的老師或教學培訓機構,估計是徹底涼了。

事實上,在雙減之後,壹些大中型教培機構轉型、破產或跑路,壹些曾在校外培訓中獲利豐厚的在職教師或培訓公司,仍然為發展學前和中小學學科培訓的模式做出了不少“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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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改頭換面的,“國學輔導”或“跨文化交流”;

還有壹些體育節目,表面上是訓練孩子,實際上講的是球場上的話題。

反正我就是想利用雙減政策,利用家長著急的心態,在孩子身上做文章,給孩子更大的學習壓力和作業負擔。

而對於現在的家長來說,如果孩子的學習成績下降了,那真的是壹件很頭疼的事情:

直接邀請老師在家補課,說是自己的親戚。只要學生家長發現,無疑是舉報;

打著夏令營、素質培訓的名義送孩子去各種培訓班,費用特別高,打分效果也不明顯。

所以《征求意見稿》公布後,很多家長似乎對孩子的學習深感困惑和迷茫。

畢竟如果孩子能專心聽課,自己學習,大部分家長肯定願意少花錢少費力,讓孩子省下每天上補習班的時間和精力,學習興趣愛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是不是很美?

問題是,越來越多的孩子對學習和準備升學越來越沒有興趣,甚至在很長壹段時間內,在“雞寶寶”家長越來越焦慮、急功近利的教育模式下,對上學、補課、考試產生了抑制不住的厭倦。

導致學生成績下降,家長焦慮,總盯著教育焦慮,做生意焦慮的培訓機構。自然,他們找到了開課的“商機”。

好在雙減政策的重錘打散了大中型培訓機構瘋狂擴張的野心,而《征求意見稿》的公布,勢必會震懾和懲罰那些想通過“變花樣”、“變形式”、“巧妙包裝”等方式逃避教育政策監管和審核,繼續在學校周邊違規補課的老師或機構。

這對於近年來在教育焦慮和社會風氣的驅使下被迫參加“全民補課”的學生和家長來說,確實是壹件好事。

當然,對於相關機構“校外補課”的做法,也有家長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見:

“壹味給孩子上補習班增加負擔當然不好,但有些學校老師的教學水平確實很差。就算孩子已經能主動自覺的學習了,還貼了個窮老師教孩子什麽學習的小興趣,現在又杜絕了各種課外補習班,豈不耽誤學業?”

而且,也有很多家長對壹些私立學校的內部輔導班頗有微詞。

畢竟大部分孩子都在公立學校讀書,輿論和管理部門對公立學校老師的監管尤為苛刻。然而,對壹些民辦學校和復讀學校的補課現象缺乏披露和關註,這顯然不利於教育公平和學生減負的實現。

但是,以後所有高中的孩子都要參加高考。如果有的學校可以隨意補課,有的學校嚴禁補課,那麽學生之間的成績差異肯定會很明顯。

簡而言之,旨在甄別和懲治校外非法培訓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經過公開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將對各類“非法補課”處以5萬元以下,甚至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嚴厲行政處罰。

相信隨著壹系列政策法規的發布,中小學生的學習壓力和家長的教育負擔會明顯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