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宜昌市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部機構設置

宜昌市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部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14名:

(壹)辦公室(掛信訪部門牌子)

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政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負責綜合會議的組織和相關文件的起草;負責報文處理、保密、文件檔案、調研信息、來信來訪、建議提案等工作;綜合管理公共事務、行政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承擔全區副處級以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2)政策法規司(掛勞動保障監察司牌子)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做好相關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工作調研,統籌政策研究;組織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文件;負責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監督檢查依法行政;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和服務咨詢機構管理辦法並負責指導實施;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法律咨詢。

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和隊伍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勞動保障監督檢查;依法實施轄區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查處和監督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統籌勞動者維權,組織協調處理全區重大勞動保障違法事件和突發事件。(三)財政資金監管科

承辦全區社會保障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負責全區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運營並進行監督、管理、審計和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所屬機構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系統和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

(四)行政審批部門(掛勞動關系部門的牌子)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負責進入企業人員的政策安置;負責勞動標準和勞動定額的管理;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制定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全區企業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及相關政策;承辦文藝體育單位專項招聘和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以及集體合同的審查登記;承辦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民辦職業中介機構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行政許可;承擔職業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勞動合同管理、企業員工福利等工作;負責維穩和應急工作。

(5)社會保險管理科

指導全區社會保險工作的綜合管理;擬訂基本社會保險政策、改革計劃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負責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待遇和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的審核;組織制定工傷醫療和生育醫療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傷和職業病鑒定標準和方法,負責全區工傷和職業病的鑒定和鑒定;擬定全區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部門(掛地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實施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統壹管理和組織全區各類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和各類專業(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統壹管理和組織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初審及材料申報;承擔全區專業技術職務結構的比例管理;負責各種研究生畢業證的檢驗和印制;承擔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作人員人事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權限,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批或備案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承擔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協調部分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和計劃;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的統計管理;承擔全區“三支壹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安置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解決企業軍轉幹部困難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解困維穩、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負責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其家屬的安置工作;承擔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人力資源開發和職業能力建設科

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起草培訓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高、中、初級專業人才的規劃、選拔、培訓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評選為國家、省、市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家、省政府特殊(特殊)津貼和市管專家;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人才引進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來國外定居專家的管理;負責整個區域人力資源的規劃和開發;建立、培育、發展和綜合管理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制定全區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的政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體系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區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特殊群體的就業援助和就業政策;負責全區就業促進和扶持政策的審核和實施。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擬定公務員知識更新培訓和在職教育的政策、計劃和標準,並協調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培訓機構、培訓教材和師資隊伍建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地區行政學校的培訓工作;制定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職業能力開發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的培訓、考核和晉升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勞動準備制度。

(10)工資、福利和退休部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資福利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監督區域內各單位落實員工相關福利待遇和休假制度;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各項補貼制度;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工資基金的審核、監督和申報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相關工作。

(十壹)調解仲裁科(掛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綜合管理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爭議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爭議仲裁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用人單位與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實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仲裁庭制度和勞動爭議調解員、調解員制度;協調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相關的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2)信息建設科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金保工程”;負責建立集中統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子化管理平臺,為本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應用技術支持、信息服務和決策咨詢;負責局內電子政務建設和計算機網絡安全。

(十三)公務員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公務員錄用、報名、考核、任免、獎懲、職位管理、交流、辭職辭退、申訴投訴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聘任制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承擔區政府各部門副科級以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下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制定公務員崗位標準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建立行政機關公務員“確認責任、履行責任、問責”責任制,依法監督公務員;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制定公務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並承擔相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制定公務員轉崗、轉崗和掛職培訓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辦理區政府批準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手續;承辦全區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新錄用工作人員的錄用手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區級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上報國家、省、市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指導協調全區獎勵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務員紀律政策;負責全省公務員招考中報考本地區職位的考生資格審查和擬錄用人員考察;負責全區政府機關公務員信息的統計管理。

(14)政治工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職稱管理、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負責局機關及直屬機構的黨群、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