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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補充規定

(1)通信指電信網絡。

(2)特大通信事故,是指突發事件導致通信樞紐建築被毀,大面積骨幹網絡中斷。

(三)基礎電信運營商是指中國電信集團、中國網絡通信集團、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和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1壹般規則

1.1配方目的

1.2配方基礎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理

1.5計劃系統

2組織指揮系統及職責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機制

3.2預警分類

3.3預警和監測

3.4預警通知

3.5預警行動

4應急響應

4.1工作機制

4.2預處理和信息報告

4.3壹級響應

5後處理

5.1匯總評估

5.2征收補償

5.3恢復和重建

5.4獎勵和問責

6保障措施

6.1應急通信支持小組

6.2基礎設施和物質支持

6.3運輸安全

6.4電力和能源供應保障

6.5地方政府支持擔保

6.6財務擔保

7補充條款

7.1啟動條件

7.2計劃管理和更新

7.3宣傳、培訓和演習

7.4有效計劃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國家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復,下同)應急工作機制,滿足突發事件中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2配方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需要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協調的通信中斷和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以及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務。

本預案指導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理

通信保障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堅持統壹領導、分級負責、屬地優先、快速反應、嚴密組織、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則。

1.5計劃系統

通信保障應急預案體系由國家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和通信企業應急預案組成。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工業和信息化部成立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指導和協調全國通信保障應急響應工作。省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可由省(區、市)通信管理局授權省級人民政府設立,市(地)、縣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由相應地方人民政府會同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設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現場通信保障的組織和協調。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日常聯絡和事務處理。辦公室主任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副部長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專家組,主要職責是承擔決策咨詢任務,提出處置措施建議,綜合評估相關處置方案。3.1預防機制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在通信網絡規劃建設中,要落實網絡安全要求,完善網絡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網絡自愈和抗破壞能力;加強網絡運行安全、網間互聯安全的監控和潛在風險的排查;完善應急機制,修訂完善各級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網絡運行安全和應急通信保障宣傳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通信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網絡安全防護、安全運行和應急處置的檢查和指導。

3.2預警分類

根據影響範圍,將通信預警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嚴重(ⅲ級)和壹般(ⅳ級)四個等級,依次標記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ⅰ級(紅色):電信網絡發生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可能導致兩個以上省(區、市)通信大面積中斷。

ⅱ級(橙色):電信網絡發生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可能導致1省(區、市)兩個上市城市通信大面積中斷。

ⅲ級(黃色):電信網絡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可能導致1個市(地)兩個以上縣大面積通信中斷。

ⅳ級(藍色):電信網絡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可能造成1縣通信中斷。

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相應的預警級別。

3.3預警和監測

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建立災害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通信網絡應急指揮調度系統的預警監測功能,密切關註並及時匯總、通報和* * *享受相關信息。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網絡預警監測機制,加強對電信網絡運行的監測。

3.4預警通知

領導小組負責ⅰ級預警的確認和通報。省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ⅱ級、ⅲ級、ⅳ級預警的確認和上報。

3.5預警行動

經領導小組批準,達到ⅰ級預警時,啟動ⅰ級預警行動:

(1)通知相關省(區、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落實通信保障準備工作。

(二)研究確定通信保障應急準備措施和工作計劃。

(3)應急部署資源調度、組織動員、部門聯動等準備工作。

(4)根據事態進展,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領導小組未達到壹級預警條件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通報相關省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

對於二級以下的預警信息,相關地方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采取相應的預警行動,並及時上報重要信息。4.1工作機制

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危害程度和通信保障任務的重要性,設置4個通信保障應急響應等級。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ⅰ級響應,ⅱ級響應由相關省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ⅲ級響應由相關市(地)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ⅳ級響應由相關縣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各級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7.1。

ⅰ級響應啟動後,各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指揮聯動、信息報送、會商溝通、信息通報發布等工作機制,有序開展通信保障工作。

4.2預處理和信息報告

事件發生後,相關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事件信息;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接到事件信息報告後,應當立即采取應對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4.3壹級響應

4.3.1啟動程序

(1)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相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同時,通知各成員單位。

(2)經領導小組確認後,啟動並組織實施ⅰ級響應。

(3)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各成員單位和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

(4)各省(區、市)應急通信保障力量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啟動相應的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和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5)各成員單位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協同應對。

4.3.2緊急出勤和信息提交

(1)啟動應急值班系統。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值班,成員單位聯絡員保持24小時溝通。

(2)啟動信息報送流程,事發地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和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頻率報送信息。

(3)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提交的信息進行分析匯總,供領導小組決策參考,並按要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相關信息。

決策和部署

根據現有信息和國務院有關工作要求,領導小組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議,協調組織跨部門、跨地區、跨企業調用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和應急裝備。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相關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研究提出應急對策和方案建議;落實領導小組決定,向相關省(區、市)通信管理局、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和相關成員單位下達通信保障和恢復任務,並監督落實。

相關單位接到任務後,應立即組織保障隊伍和應急通信資源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任務執行情況。

現場指揮

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在事發地省(區、市)通信管理局的指揮下,成立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現場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緊急狀態的結束

(1)領導小組辦公室視情況向領導小組提出結束ⅰ級響應的建議。

(2)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宣布ⅰ級響應結束。

(3)相關單位終止應急響應。

ⅱ、ⅲ、ⅳ級應急響應的具體行動可參照ⅰ級響應行動,由相應的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在應急預案中規定。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時,應當及時請求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的支援。5.1匯總評估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後,相關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應當對突發事件中公眾電信網絡設施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和匯總,並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領導小組負責對特別重要的通信保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

5.2征收補償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結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歸還被征用的通信物資和設備;造成損失或者無法返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5.3恢復和重建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按照領導小組和事件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的要求,相關省(區、市)通信管理局立即組織制定災後恢復重建方案並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盡快實施。

5.4獎勵和問責

對在通信保障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獎勵;因在通信保障應急工作中失職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6.1應急通信支持小組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要加強應急通信專業保障隊伍建設,根據災情分布進行合理調配,並開展相應的培訓、演練和考核,提高隊伍通信保障實戰能力。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統壹部署,不斷完善專業應急移動通信保障隊伍和公眾通信網絡運行維護應急梯隊,加強應急通信設備配備,滿足國家應急通信保障要求。

6.2基礎設施和物質支持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地域特點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通信保障設備(含基本防護設備),特別是適應性強的小型便攜式應急通信設備,形成手段多樣、獨立組網的系列設備配置,加強應急設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完善采購、調用、補充、報廢等管理制度。擁有專用通信網絡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通信保障機制。

6.3運輸安全

為確保應急車輛和物資能夠快速到達搶修現場,相關部門通過組織協調必要的交通工具,為應急通信車輛發放專用牌照,提供及時的運輸保障。

6.4電力和能源供應保障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應急發電設備。事發地煤電油氣運相關部門負責協調相關企業優先保障通信設施和現場應急通信設備的供電、供油需求,保障應急狀態下通信樞紐、重要局點等關鍵通信節點的電力、能源供應。本地區協調有困難的,發展改革委會同煤電油氣運部際協調機制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協調。

6.5地方政府支持擔保

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當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保障通信保障應急物資、設備和人員及時到位,保障現場應急通信系統用電、用油供應,在通信保障應急處置人員提供的物資不足時,提供必要的後勤保障,協調社會保障力量。

6.6財務擔保

因應急處置和執行重要通信保障任務發生的通信保障費用,由財政部門參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因電信網絡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復等處置費用由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承擔。7.1啟動條件

7.1.1ⅰ響應啟動條件

(1)公用通信網省際骨幹網中斷,國家重要通信樞紐大樓受損,造成兩個以上省(區、市)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級處置能力的。

7.1.2ⅱ級響應啟動條件

(1)公用通信網:各省(區、市)幹線網絡中斷,省級重要通信樞紐建築受損,造成各省(區、市)兩個上市市(地)間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省(區、市)範圍內通信保障,但超出市(地)處置能力的。

7.1.3ⅲ級響應啟動條件

(1)市(地)級公共通信網絡中斷,市(地)級重要通信樞紐建築受損,導致本地網絡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需要市(地)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縣級處置能力的。

7.1.4ⅳ響應起始條件

(1)公共通信網縣級網絡中斷,導致全縣通信大面積中斷。

(2)發生其他緊急情況,需要通信保障。

7.2計劃管理和更新

本規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經國務院批準後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及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根據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報國務院批準。

7.3宣傳、培訓和演習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各級通信主管部門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加強對本規劃的宣傳。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本預案的培訓和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本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7.4計劃生效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