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我想寫壹篇關於政府的論文。老師說只要是關於政府的我都可以寫,可是我懂什麽?

我想寫壹篇關於政府的論文。老師說只要是關於政府的我都可以寫,可是我懂什麽?

壹是研究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中的新問題,做好涉外知識產權協調工作。

(1)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制定。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本著既有利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又有利於世界各國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好處的原則,加強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趨勢和新動向的跟蹤研究,及時準備應對方案,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2)擴大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提升中國的國際影響力。繼續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和區域性知識產權保護組織的合作,加強與歐洲專利局和壹些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合作與交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局領域的合作,辦好中非知識產權高層論壇。制定並實施與東盟十國和中日韓的專利合作計劃。積極開展與港澳的知識產權合作與交流。

(三)切實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涉外知識產權的統籌協調工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強化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職能,研究、掌握並積極運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國際知識產權競爭中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技術和商品進出口知識產權監測體系和預警機制。做好2008年北京奧運會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進壹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和培訓。

(1)全面提高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以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以“入世”和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集中力量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型宣傳活動,掀起宣傳專利法、宣傳世貿組織知識產權規則、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新高潮。圍繞科技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國企改革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等重點主題,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專利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抓緊培養懂業務、懂管理、熟悉法律和國際規則的知識產權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優勢,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大WTO知識產權規則和新修訂的專利法等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培訓力度。壹是抓好廣大專利戰線幹部和科技、經濟管理幹部的培訓;二是抓好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後備隊伍和骨幹隊伍的培養;第三,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四是抓好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專利工作者的培訓。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培訓的重點應有所側重。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們培養了壹批懂業務、懂管理、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的人才。

壹是進壹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發揮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進步和創新的作用,服務經濟建設。

(壹)增強主動服務意識,促進專利工作與經濟、科技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協調各級經濟、科技主管部門,為經濟、科技工作提供明確有力的知識產權政策指導,使專利工作切實納入經濟、科技、外貿管理體系。積極配合科技主管部門,加強相關政策研究調整,研究制定科技計劃相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政策,建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壹步提高我國科技計劃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繼續做好“城市專利工作試點”,提高城市專利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面向公眾的專利咨詢服務。

(二)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進壹步加強專利戰略的研究和應用,並將其納入國家、地方和行業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啟動“專利戰略推進工程”,引導和幫助創新主體,充分利用專利技術信息,正確選擇科技創新的重點方向和目標,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我國科技和經濟競爭力。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力爭培育和發展壹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核心能力的大公司、企業集團和科研院所。各地專利工作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組織推進地方專利戰略的研究和應用。

(三)進壹步做好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要繼續抓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專利工作試點工程”和“專利工作示範園區”,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我們要與有關部門密切溝通,爭取盡快出臺支持我國涉外專利申請的相關政策,鼓勵我國自主研發具有國際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向國外申請專利,提升我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各地在設立各類專利申請和專利實施基金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和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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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計劃活動的中期計劃——WIPO的構想和戰略方向

引導詞

1.總幹事必須每三年提交壹份“中期計劃”,涵蓋總幹事提交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兩年期之後的四年。上壹個中期計劃是從65438年到0999年向會員國提出的。

2.該文件為WIPO的計劃和活動編制了壹份中期計劃,突出了WIPO在2004-2005兩年期之後的2006-2009四年期的願景和戰略方向。

構建壹個想法

如前所述,中期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壹致的:在全世界保持和進壹步發展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這意味著應當防止對現有保護的任何侵犯,同時也意味著保護的獲得及其獲得後的實施應當更簡單、更廉價和更安全。

4.《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也以上述目標為使命。《公約》第7條明確規定:

“(I)通過國家間的合作,並酌情通過與其他國際組織的合作,促進知識產權的全球保護;

“㈡確保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5.21世紀是壹個充滿挑戰的世紀,包括彌合日益擴大的知識鴻溝;減貧和全人類的繁榮。壹個國家能否成功應對這些挑戰,將取決於其發展、利用和保護自身創造力和創新的能力。壹個有效的知識產權(IP)體系與積極主動的決策密切相關,並註重戰略規劃,這將有助於該國促進和保護其知識產權資產,並促進經濟增長和財富創造。

6.在這方面,為了使本組織更好地幫助其成員國迎接迅速變化的世界的挑戰,人們普遍認識到,有必要促進和發展《WIPO公約》中規定的目標。

7.因此,WIPO新世紀的目標是與成員國和所有其他利益相關方合作,促進知識產權在全球範圍內的有效保護和利用。為實現這壹目標,有必要創造壹種環境和基礎設施,有助於深入理解知識產權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對人類生活的貢獻;特別是,需要幫助發展中國家建設能力,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獲得和使用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負責在知識產權領域實施有效國際合作倡議的重要國際組織和聯合國專門機構,知識產權組織尋求繼續加強其在這方面的作用。

憶及1999年9月,成員國滿意地註意到A/34/3號文件“WIPO的願景和戰略方向”的內容,該文件載有2002-2005年中期計劃。還回顧中期計劃列出了本組織確定的若幹優先領域,這些領域對於迎接會員國面臨的挑戰至關重要。它們包括揭開知識產權的神秘面紗;增強能力;集體領導;協同作用;促進創造性和創新性活動;國際知識產權法的逐漸發展和編纂;全球保護系統和服務以及全球合作系統。為了更有效地滿足成員國在上述和其他領域的需求,WIPO對其基礎設施進行了現代化改造,改善了管理,並在過去四年中采取了壹些新措施,以應對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環境的迅速演變。目前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特別是知識產權的去神秘化運動,使世界各國領導人和決策者明白了知識產權作為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政策工具的重要性。

鑒於這壹背景,並為了鞏固已取得的成就,建議下壹個中期計劃(2006-2009年)繼續反映“知識產權作為社會發展、經濟增長和創造財富的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A/38/3號文件)。該組織還努力提高全球對知識產權是“人類生存和地位的基礎”以及它是“與所有文化和所有民族密切相關的壹項自然權利”的認識(A/38/3號文件)。因此,我們可以說,WIPO的主要目標是使知識產權“更接近承認文化、來源和制度多樣性的人們”(A/38/3號文件)。

政策框架

10.為了理解上述問題,將根據本中期計劃期間制定的原則建立壹個政策框架。即:

(壹)知識產權是促進創造和發明的重要因素,是知識經濟的驅動力。

(b)應鼓勵每個國家發展適合其需求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有重點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最合適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並提高對知識產權作為促進全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有力手段的認識(在政策規劃層面和基層)。

(c)知識產權制度,包括其法律和體制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能力,應當符合國家政策目標。它還應該是有效的,用戶負擔得起的,所有利益相關者,如個人和中小企業容易獲得的。

知識產權制度應當考慮到知識產權持有者和公眾的利益。在牢記國家政策目標的同時,我們還應使其符合國際知識產權法和國際協定。

(e) WIPO的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即PCT、馬德裏、海牙和裏斯本體系)以及WIPO仲裁和調解中心的服務應繼續保持高效和高質量,並滿足包括創新者、研究人員、企業家,特別是中小企業和學術機構在內的用戶的需求。

(f)作為聯合國負責知識產權的壹個專門機構,知識產權組織的活動包括在這壹領域的主要倡議,以加強與聯合國其他機構的合作,並提高這些機構、公眾和決策者對知識產權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框架中的作用的認識。

(g)應進壹步加強知識產權組織與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增加對發展中國家和向市場經濟轉型國家的技術援助。這包括在能力建設和發展適當的基礎設施以及加強人力資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h)規劃、預算和會計的現代化將確保各項活動的管理和實施更加公開、透明和有效。

戰略目標

11.為了實現WIPO的願景,制定了以下戰略目標:

促進知識產權文化的形成;壹方面,鼓勵創作者和創新者獲取和使用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發放使用許可;另壹方面,尋求公眾進壹步尊重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這包括提供資源和專門知識,通過與政府、政府間組織和私營企業的合作夥伴合作,幫助成員國努力發展知識產權文化。

(b)制定平衡的國際知識產權法,以滿足新出現的需求;有效鼓勵創新和創造;在符合國家政策目標方面有足夠的靈活性。

(c)向成員國提供協調壹致和有針對性的援助,發展國家/區域知識產權制度,如法律基礎設施、體制框架和人力資源。

(d)加強全球保護系統,使所有利益攸關方更容易獲得和負擔得起。

(e)進壹步簡化WIPO的內部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精力實現更大的效益;啟動改進後的監測和評估系統,檢查預期成果的落實情況。

實施計劃的操作原則

12.在每個規劃區內,當局會根據下列運作原則,提供指引以決定具體的規劃優先次序:

-將根據WIPO的戰略目標、成員國確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這些規劃活動方面的專業知識來確定規劃重點;

-每項計劃旨在確保足夠的靈活性,以滿足成員國不斷變化的需求;

-計劃的活動應具有成本效益,並有具體可實現的目標;

-如有可能,與會員國協商逐壹調整計劃,以促進計劃成果的可持續性;

-鼓勵盡可能與其他機構合作,以實現最大的成本效益。

計劃評估指數

13.將所有計劃活動的績效指標納入2004-2005年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並考慮以下壹個或多個廣泛的指標,這些指標將用於評估WIPO的計劃成就。這些指標涉及活動對以下方面的影響:

-成員國的知識產權政策;

-將知識產權政策納入成員國的文化-社會-經濟政策;

-提高和發展成員國國民獲得的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的數量和質量;

WIPO管理的條約的加入或批準數量、地理覆蓋範圍和有效利用;

WIPO全球保護體系的用戶數量和範圍;

-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機構的信息和職能(有效運作的知識產權局和版權集體管理協會;主管知識產權執法的法院和海關等。);

-從WIPO計劃中受益的人數,包括政府官員、創新者、學術研究人員、知識產權從業者等。

可實現的戰略目標

14.正如總幹事在2003年5月的講話中所概述的那樣,成員國在講話中再次選舉他為總幹事(A/38/3號文件),WIPO的活動將合並為五個領域,每個領域都有如下所述的具體可實現的目標。

管理現代化

-加強規劃和預算編制程序,有效實施計劃的活動;

-加強信息技術手段並發揮其杠桿作用;

-提高PCT、馬德裏和海牙體系的效率。

(b)促進和支持知識產權

-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相關問題的文化和社會方面;

-制定相應的手段/政策,幫助增強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加深他們對知識產權及其作用的理解,使他們更加廣泛地尊重知識產權;

-促進中小企業運用知識產權。

合作促進發展

-加強知識產權在制定國家政策中的作用(輔以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影響的分析);

-加強國家人力資源能力和培訓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例如,培訓培訓員);

-通過WIPONET為小型知識產權局部署在線工具;

-進壹步制定區域/國家需求行動計劃;

——繼續為知識產權局的自動化提供幫助。

(d)知識產權問題和國際知識產權法的逐漸發展和編纂

-使用戶更容易通過WIPO的專利議程獲得專利制度(包括目前關於實質性專利法條約草案的工作);

-進壹步發展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律的統壹原則、程序和實質;

-為新技術提出建議,特別是在執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WCT)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WPPT)方面;

-繼續就廣播權進行磋商和談判,以制定壹項保護音像表演者的國際文書;

-繼續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的工作,加強保護框架;

-必要時對壹些問題采取“軟法”解決辦法。

(e)全球知識產權保護系統和服務

——逐步改革PCT制度,落實相關成果;

-擴大馬德裏和海牙系統;

——拓寬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將更廣泛的知識產權糾紛納入其業務範圍。

15.2004-2005年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就預期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和實現這些目標的程序提出了詳細的建議。成員國、私營部門和秘書處之間的政治想象力、信譽和協作是WIPO使命成功和實現組織願景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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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是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為適應國際科技經濟壹體化的趨勢,加快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了知識產權立法步伐,先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由於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的時間不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壹些地區和部門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壹些嚴重的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產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為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保障法律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1.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深化科技和經濟配套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對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列入科技、經濟和文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風尚,為公民、企事業單位的發明創造、文學藝術創作和對外科技經濟文化合作交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第二,保護知識產權是壹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的綜合性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統壹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決定,以加大制止和懲治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力度。國務院將抓緊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措施的行政法規。

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職能,充實力量,提高效率。當前,要重點加強各級版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力量,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效實施。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有關機關和部門應當給予大力協助。對於壹些影響較大的重要案件,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會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部門聯合查處。

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支持有關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法庭,切實加強司法力量,確保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公正及時處理。

在司法和行政執法中,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遵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為進壹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加強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在國務院建立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理順機構改革中的關系,形成我國行政管理和司法保護雙管齊下、並行不悖的體制,從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三是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建立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機制。國務院將不定期組織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實施知識產權法律情況進行聯合檢查,重點查處壹些重要的、有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大案要案,督促解決壹些地方執法不嚴、侵權處罰不力的現象。這項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

當前,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是清理整頓音像制品市場和計算機軟件市場。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檢查,嚴肅處理非法復制音像制品和計算機軟件的盜版行為。

第四,為履行中國加入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強化海關在保護知識產權和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采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與合作,依法嚴格落實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措施。

五、加強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從國外引進技術或產品時,應充分了解相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以避免侵權糾紛或其他損失;在出口新技術、新產品時,也要做好知識產權的查詢工作,防止技術或產品出口後被抄襲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要加強進料加工、進料加工許可、合資生產和發行國外音像制品的審批和管理。企業受外國投資者委托從事上述活動時,應通過有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外國投資者是否是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者,是否有權使用。在合同中應約定企業履行合同、制作或發行音像制品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的應訴責任,以及指控成立時的賠償責任。

六、各行業要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要根據本行業科技和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本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的研究,指導全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科研生產。對醫藥、化工、計算機軟件等自主研發能力較弱的行業,采取優惠政策,加大研發經費投入,提高自主研發能力和水平。

七、各科技發展計劃主管部門要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計劃管理的重要內容,制定統壹的計劃實施和發展的知識產權戰略,特別是要加強對計劃相關領域的調查、分析和相應對策,使知識產權工作貫穿於項目立項、成果法律保護和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的全過程。

八、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研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並形成相應的制度。

企事業單位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要與知識產權工作緊密結合,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策略,確定合適的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水平和效率,避免科研生產中不必要的重復開發或侵權糾紛。

九、科技、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組織,是推動知識產權法律實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力量。要鼓勵和支持這些組織的發展,引導它們利用自己靈活的機制,面向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和服務。要建立壹批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當事人調查侵權行為,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相關糾紛。政府有關部門應充分調動這些組織的積極性,使其成為行政部門保護知識產權的有力助手。

十、當前,要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和廣大領導幹部及人民群眾的培訓,宣傳和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科技、經濟、文化部門要結合第二個五年普法規劃的實施,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法制教育。新聞單位要加強對保護知識產權的報道,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工作。企事業單位要將知識產權法納入法制教育計劃。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逐步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社會環境。

十壹、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決定制定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措施。選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