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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聯合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根據職業教育法要簽訂什麽協議?

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聯合舉辦的,舉辦者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支持社會力量依法參與聯合辦學,舉辦多種形式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行業主管部門、工會等群眾團體、行業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委托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實施職業教育,應當簽訂委托合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職業教育實踐實訓基地建設,根據區域或者行業職業教育需求,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工會等群眾團體、行業組織和企業建設高水平、專業性、開放性、* * *壹體化的實踐實訓基地,為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實踐實訓和企業開展培訓提供條件和支持。

國家推行中國特色學徒制,引導企業按照崗位總數的壹定比例設置學徒崗位,鼓勵和支持有能力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特別是產教融合型人才的企業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合作,以新招收員工、在職員工和轉崗員工為學徒進行培訓,或者與職業學校聯合招生,以工學結合方式培養學徒。相關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補貼。

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實行工學結合的學徒制培訓,應當簽訂學徒制培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