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企業)培訓通知
財會[2010]8號
鐵道部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北京、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中央管理企業、中央管理金融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關於“加強會計人員教育培訓”的規定和中央“十壹五”規劃關於“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要求, 進壹步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緊缺人才的培養,努力培養壹批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高素質復合型會計領軍人才。 根據《中國培養領軍(後備)會計人才十年規劃》(財企[2007]8號),財政部決定於2010年啟動企業培養領軍(後備)會計人才的組織工作,並於2010年9月開展培養對象遴選工作。請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以下簡稱中央有關部門)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培訓對象的選擇
有關中央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2010年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培訓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認真組織考生報名、材料審核和選拔考試。相關要求如下:
1.正式聲明。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國家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項目申請表》相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同意後,連同申請表所列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壹並提交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申報,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企業向中直管理局申報,中央管理企業在京單位和駐外機構(不含港澳)及中央管理企業推薦的後備幹部向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申報。 中央管理企業駐地方單位的,按照屬地化原則向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申報,中央管理企業駐港澳單位的,按照就近原則向廣東省財政廳會計處申報。 有關中央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對申請人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具體報送方式由相關中央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確定,正式申報時間為5月1日至6月30日2010。
2.選擇筆試。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集中遴選和筆試。筆試選拔由財政部統壹組織命題,考試範圍為會計、企業內部控制、企業管理綜合知識和英語。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065438年9月5日上午8: 30至12: 00。所選筆試地點由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確定,並提前通知報考人員。筆試結束後,中央有關部門和省級財政部門匯總試卷和申請材料,於2日內報送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3.選拔面試。筆試結束後,財政部將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名單。面試名單將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網站公布,並以書面通知的方式通知考生本人。選拔面試是財政部組織的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自我認知、規劃決策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和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氣質風度等。面試時間20分鐘。選拔面試暫定於2065438年9月底+00或6月初10,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確定培養目標。財政部根據選拔考試結果確定培訓人選。2010年高級會計人才培訓班招生人數為50人。
三、培訓時間和地點
2010全國領軍(後備)會計人才(企業)培訓班將於20110年9月開班,培訓期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兩部分。第壹次強化培訓1月,安排在2011年9月,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後續培訓結合在職學習、實操考核和後續培訓,由財政部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對學生在職學習、實踐和研究進行後續管理。具體開課時間及相關要求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通知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