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建考試科目四,建築工程經濟、建築工程管理、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第二次建造師考試有三個科目,包括施工管理、建設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工科,壹建選考科目10,二建選考科目6。
2.第壹級構造函數比第二級構造函數寬。壹級建造師全國通用,二級建造師只能在本省使用。
3.二級建造師根據通過率計算合格分數線;壹級建造師資格線占總成績的60%,即60分和72分。
證書來源: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英國,至今已有150多年的歷史。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都建立了這壹制度。具有專業資格的建造師成立了壹個國際組織——國際建造師協會。
我國建築企業超過65438+萬家,從業人員超過3500萬人。對廣大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建設工程項目經理隊伍來說,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是非常必要的。這壹體系的建立必將提高我國項目經理的素質和管理水平,促進我們進壹步開拓國際建築市場,更好地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