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可以引導和鼓勵現有義務教育學科培訓機構轉型發展,發揮專業優勢,轉向素質教育主題,面向中小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藝術、文化、科技、勞動、體育等課外培訓活動,補充全日制中小學的短板和短板。
同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存量培訓機構剝離學科培訓業務,探索實施職業技能培訓乃至學歷職業教育,可以與公辦學校合作辦學,實行委托管理。
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四條完善作業管理機制。學校要改進作業管理方式,加強學科組和年級組作業的統籌規劃,合理調節作業結構,確保難度不超過國家課程標準。建立學校作業公示制度,加強質量監管。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第五條工作總量應當分類確定。學校要保證小學壹二年級不布置作業,可以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