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醫藥企業對員工培訓的原則要求是什麽?

醫藥企業對員工培訓的原則要求是什麽?

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第十四條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的人員,應當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學位,或者具有藥學專業職稱,並經專業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

第十五條從事驗收、維修、計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學歷或壹定的教育程度,並經相關培訓和考核後持有相關證書。在國家有就業準入規定的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定期對各類人員進行藥品法律、法規、規章、專業技術、藥品知識、職業道德等教育或培訓。,並建立檔案。

第六十五條從事企業質量管理、檢驗、驗收、保管、維修和業務操作的人員,應當接受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於國家有就業準入規定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其他的

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每年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的患者,應當調離直接接觸藥品的崗位。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當每年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和其他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的人員,應當及時調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