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範圍和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國籍,擁護中國生產者黨的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招聘名額及資格要求:詳見《鄭州市中原區2021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崗位及條件壹覽表》(附件壹)。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
1.正在被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審查;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發現在各級招聘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新錄用未滿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7.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招聘流程
(壹)發布招聘信息
2021年5月6日,招聘信息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為期7個工作日。
(二)現場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我采取現場報名,不能代替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科目報考,重復報名取消考試資格。
1.報名時間:5月25日-5月26日2021,上午9:00-65438+下午02: 00,65438+下午05:00-65438+下午08: 00。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鄭州市中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桐柏路176號)。
3.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 1份《鄭州市中原區優秀教師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附件2);
(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與申請表照片同版本,貼在空白A4紙上,A4紙上方註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符合招聘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普通話證、畢業證等相關榮譽證書原件(附相關證件)及復印件1份。骨幹教師、學術技術帶頭人、名師、精品課程等榮譽獲得者須附相關證件等證明材料;
(5)所有應聘人員須出示1份現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並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6)申請人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還須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進入面試環節,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資格審查結束後,報名人數與擬招聘職位數的比例應不低於3:1。達不到要求的,核減該科目招聘名額,直至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後取消招聘計劃。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及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學科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並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面試
1.面試表格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準考證規定為準。
2.面試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允許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有兩證者不得參加面試。
(5)復試
1.復試形式: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
2.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的人員。低於此比例的,經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復試比例,但不能低於2:1。核減後仍達不到比例的,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科目的招聘計劃。
3.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及領取復試通知的時間、地點在鄭州中原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未按時收到復試通知者視為自動放棄,因申請人不慎丟失復試通知而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考生持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復試通知參加復試。有三證者不得參加復試。
4.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試講沒有學生模擬課,分數占復試總分的70%;答辯主要考察與教育教學相關的專業知識,分值占復試總分值的30%。其中,報考英語、美術、體育、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除參加口試答辯外,還需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其復試成績=口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5.試講的範圍
初中:現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材;
小學:現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材;
幼師:從幼兒園五個領域(健康、語言、科學、社會、藝術)選取相關教學內容;
6.答辯問題範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中的相關問題,學科專業知識。
7.專業技能測試範圍:與所報科目相關的專業技能。
8.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6)體檢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果總分並列,就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7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有體檢不合格者,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只遞補壹次。體檢人員名單、時間、集合地點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7)調查
用人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考試、體檢結果,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實行等額考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道德模範、文明市民、優秀誌願者等先進人物。因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8)就業和待遇
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新員工試用期為壹年,期間工資福利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
三、工作要求
(壹)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對違反工作紀律、組織原則、徇私舞弊者,壹經發現將上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相關考生資格,並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考試期間,所有考生應自覺遵守招聘紀律。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舞弊或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並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其他事項
(壹)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由區教育局根據學校空缺情況調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者在招聘過程中留下的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早6:00-晚22:00)。所有確定人選請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原教育局人事科報到。逾期者取消資格,空缺不予遞補。
(4)人事代理和在職人員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出具繳納養老保險證明,核實後辦理人事手續。中原投保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5)中原區不組織(委托)任何與考試有關的培訓班、輔導班,不印制任何與考試有關的輔導材料。
(6)因疫情原因,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色碼)並接受體溫檢測,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七)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中原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所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政策咨詢電話:0371—67692534、0371—61912337。
2021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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