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組織:
1.辦公室(語言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和事務;
2.人事部門:指導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以及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教育用人制度改革;
3.計劃財務部(發展計劃部):制定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
4.基礎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中小學綜合管理、學前教育;
5.體育健康與藝術教育科:管理和指導學校體育健康與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
6.職業和成人教育辦公室(高等教育科):指導和協調成人高中及以下的成人教育和教學;
7.教育督導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政策法規科):檢查全市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下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各級學校進行監督檢查;
8.監察室(紀檢組、審計部):負責局機關、直屬學校和指導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
9.考試中心:承擔全市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學考試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的考試服務和招生工作;
10,教育教學研究室(教育科學研究室、評價中心):負責普通教育系統、成人和職業教育系統的教育教學研究,開展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理論和應用研究;
11.教育裝備中心(教育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的相關裝備工作;指導學校的實驗室建設;
12、機關服務中心:承擔局機關後勤工作;協助勤工儉學的產業活動;
13.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起草語言文字規劃和實施辦法;指導推廣普通話,管理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