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導金融機構牢固樹立反洗錢意識。
2.紮實做好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
3.形成良好的反洗錢氛圍。
4.不斷提升其公眾形象和聲譽。
法律依據是《反洗錢法》第二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反洗錢預防和監測體系的要求,開展反洗錢培訓和宣傳。
擴展數據:
為打擊洗錢,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三部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大額和可疑人民幣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洗錢的基本概念是通過某種手段將非法資金合法化的過程!比如拍影視劇(制作假發票)可以通過地下錢莊在國外兌換(比如壹些中國人用現金在美國買房),還有很多比如賭博、高科技專利轉讓等。我接觸過這些,買過大額保險、無記名支票和期權。現在澳門賭博不太容易,HKMA有時會調查。
資本外流等危害性,影響政府聲譽,威脅社會穩定與安全,威脅國家經濟金融安全,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反洗錢主要是通過監控資金所有人的賬面資金狀況,以及其家庭成員最近是否有大筆支出,當然還有其他人把合法資金變成黑錢用於非法目的;把壹個合法的資金變成另壹個看似合法的資金去占用;通過清洗合法收入逃避監管和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