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什麽是同業業務?

什麽是同業業務?

同業業務是指與金融同業客戶(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托融資租賃、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基金)的服務與合作,以同業融資為核心的各項存款業務。它是近年來在商業銀行興起並蓬勃發展的壹項新業務。具體包括:同業資金結算、同業存款、債券投資、同業拆借、外匯交易、衍生產品交易、代理資金交易和同業資產交易回購、票據貼現和再貼現。近年來,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發展迅速,同業業務量、收入和利潤在商業銀行各項業務中的比重和貢獻顯著提高。

類型的詳細說明

01

同業拆借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通過全國統壹的同業拆借網絡進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的無擔保融資。

過去,信用借貸市場分為場內和場外。場外市場是指交易雙方約定交易要素並簽訂合同,通過線下轉賬完成清算,然後向人民銀行相關部門申報。現場交易通過全國統壹的銀行間同業拆借網絡完成,該網絡自動生成拆借合同並完成交易,無需額外報備。因為在合約內容和清算過程中存在壹定的操作風險,現在場外交易基本已經停止。目前我們認為場外拆借壹般指同業拆借業務。

2

同業拆借是指現行法律法規賦予具有此項業務範圍的金融機構的同業資金拆借業務。同業拆借相關資金在“拆出和拆入資金”科目核算。

同業拆借和同業拆借最大的區別是場外交易,是借給非銀行機構的。與同業拆借相比,同業拆借屬於場外交易,雙方私下簽約,有很多“個性化”的內容。近年來最常見的業務,即銀行金融機構向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發放同業貸款,貸款期限壹般為6個月至1年,甚至長達3至5年。

同業存款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資金的同業存取款業務,其中存款人只是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業務按期限、業務關系和用途分為結算性同業存款和非結算性同業存款。

同業存單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發行後可以進入二級市場,也可以作為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抵押品。它是利率市場化的重要試點工具。

同業存款業務是以壹對壹的存款形式進行,而同業存單是以壹對多的憑證形式發行,是壹種更為標準化的產品。此外,同業存款與同業存單在業務期限、定價方式、業務平臺、業務發展模式等方面也存在壹些差異。詳情如下:

①開展同業存單業務,只需要交易對手相互認可即可,同業存單的發行需要向央行備案。機構在發行同業存單前,需向央行備案當年發行額度,並在額度內確定每張同業存單的發行額度和期限,但單筆發行額度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②同業存款比同業存單更靈活。同業存款期限可由業務雙方約定,壹般為7天、14天、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1年,壹般可按約定提前支取。同業存單發行期限比較規範,可以是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2年、3年。?

③同業存款報價以大銀行價格和市場行情為導向,同業存單定價以同期限Shibor利率為基準,以存單市場供求為基礎。期限不超過1年的同業存單按固定利率發行,期限超過1年的,以Shibor為浮動利率基準計算利息。?

④同業存款是線下業務,沒有統壹的交易平臺和完善的信息發布渠道。同業存單的發行更加公開透明。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行系統電子化發行。發行前的公告和登記後的發行信息將在外匯交易中心網站上公開。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托人)接受金融機構(客戶)的委托,向企業客戶支付,客戶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本息的融資行為。受托方的同業支付在放款賬戶核算,受托方的同業支付在貸款賬戶核算。

買入賣出(賣出回購)是指兩個金融機構之間先按照約定買入(賣出)金融資產,然後在到期日按照約定價格賣出(回購)該金融資產的融資行為。回購-賣出(回售)相關資金在“回購-賣出(回售)金融資產會計科目中核算。三個或三個以上交易對手之間的類似交易不得納入回購或回售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同業投資是指金融機構購買(或委托其他金融機構購買)在銀行間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同業金融資產(包括但不限於金融債券、次級債等)或特定目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的投資行為。).

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為了在票據到期前獲得資金,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這是銀行向持有人融資的壹種方式。其中,貼現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現在的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在資金暫時不足的情況下,將尚未到期的票據貼現給其他商業銀行或貼現機構貼現,以獲得融資。貼現現金分為票據買斷和票據回購。

再貼現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購買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