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即將到來,很多大四學生已經走出校門,尋找實習機會。在實習的過程中,遇到合適的崗位,合適的部門,合適的公司,就定下了自己的第壹份工作。第壹次簽合同需要註意什麽?下面是我為妳整理的應屆生簽約需要註意的七件事。僅供參考,我們來看看。
應屆畢業生簽約註意七點。
經過筆試和面試的多次考驗,大學畢業生終於拿到了offer。接下來的問題是簽合同。而如果有的同學之前已經和其他單位簽約,現在又想和新單位簽約,那麽就涉及到另壹個問題:違約。本文主要談談應屆畢業生簽約時的七個註意事項。
(1)簽署說明
謹防用人單位玩弄“四金”。前幾年的“兩金”(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擴大到了“四金”(加上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雖然“四金”中有“三金”,稱為“保險”,但這種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很大區別。“四項基金”是政府部門頒布實施的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凡“四金”規定適用於本單位的,必須無條件執行。也是適用單位必須承擔的基本社會義務,是勞動者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從“四金”實施以來的五六年實踐來看,少數用人單位為了逃避社會責任,壹直在玩弄“四金”。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更加謹慎,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用商業保險代替社會保險,是第壹個“花頭”。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小型私企和外資企業。用人單位以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為借口,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即使公司真的給妳買了商業保險,其保單也往往被公司掌控。員工是否能得到實際利益,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比如妳離開這個公司,保險不壹定會轉到妳身上。即使保單給了妳,未來的保險費也要全額承擔,否則保險無效。而社會保險是社會、單位、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原則,具有很強的延續性,會伴隨妳壹生。當妳失業或因其他變故暫時無力繳費時,可以暫時關閉賬戶,重新就業後繼續繳費,不影響以後的收入。
第二個“花頭”是在支付的計算上“扣兩斤”。社會保險也實行多繳多得的原則,單位為妳繳納大部分,個人承擔小部分。單位繳納部分的計算基數為本單位上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有的單位為了達到少交“四金”的目的,故意壓低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有的單位只算“工資”,不算其他收入。實際上,“工資收入”還應該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叫“試用期”,是非法單位的第三個“花頭”。有的單位故意違法延長試用期,以“試用期”為借口不給員工繳納“四金”。其實試用期也是合同的有效期。即使在試用期內,員工也有享受“四金”的權利,比如市政府關於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員工被用人單位正式錄用後,從次月起為錄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
(二)公司的具體情況
第壹家公司其實就像妳的第壹任老師。它教會了妳壹些或好或壞的東西,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妳未來的職業發展軌跡。因此,在與該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您不妨了解壹下這家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成立期:是否有壹定年限並開發了相應市場,還是剛剛起步,處於不規範摸索狀態。因為它影響了公司能讓妳學習的深度和廣度。
公司經營狀況:在壹個財務狀況極差,管理極其混亂的公司,很難想象妳能有怎樣的成長經歷。
公司的用人機制和晉升制度:這是對壹個公司企業文化的壹個側面理解。它不拘壹格地發掘人才,或者是任人唯親,強調與領導的關系。盡可能多的從各個角度了解這些,可以讓妳對自己在這家公司的發展空間做出最充分的估計。
公司的培訓制度:最大限度的尊重員工並給予完善的培訓,或者只註重員工無條件的付出而不考慮員工的職業發展要求。了解公司的培訓體系也能讓妳更好的判斷去留。
公司下壹步市場發展方向:固守原有市場,止步不前;或計劃進壹步拓展相應市場,並有較大舉措;或者很多項目正在取消,市場正在萎縮。也許妳會說這是高層的決定,不是我的。但是要知道,如果壹個公司是壹艘帆船,它的好壞往往決定了個人的命運。
了解妳的老板:無論是大公司的決策層,還是小公司的老板,他們的個人能力和領導力往往會影響公司的發展。
對於壹個求職者,尤其是大學剛畢業的求職者來說,最重要的是明確在這家公司的工作內容是否符合自己想要的職業發展方向,這家公司有多穩定,是否能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
看清楚試用期和合同期。壹般來說,如果簽的是1年的合同,試用期從1個月到3個月不等,最多不能超過3個月;試用期6個月的,合同期必須超過3年。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明確每周工作時間和加班補貼,不要被公司隨意扣工資。當然這也要看工作性質。
關註公司詳細的薪資福利狀況,有沒有“四金”“三金”,或者什麽都沒有。總的來說,按照國家規定,“三金”是必須繳納的,不要隨意放棄自己的權利。其他的,也可以關註年假等相關事宜。總之盡量去了解相關的人事法律法規,也可以避免社會經驗不足帶來的傷害!
簽訂合同前的準備工作:
1.首先,大學生要明確自己真正想做什麽。找工作的時候要考慮現在做的事情是不是在為以後打基礎。現在的大學生往往對眼前的薪資待遇搖擺不定,而忽視了職業規劃。
2.選擇公司要註意公司的企業形象。對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規範有整體的了解。就像名牌大學的畢業生壹樣,學校的名氣往往對學生有幫助,企業的選擇也是如此。
3.每個公司對剛畢業的大學生的重視程度不同。學生在簽約前,首先要了解公司是否會致力於培養大學生,以及整個簽約過程和試用期對大學生的重視程度。在選拔的過程中,還要註意企業對學生的承諾是否認真,企業是否只談試用工資,讓大學生處於被動狀態。
4.不要好心辦小事。有些企業會對員工進行試用期培訓。好的規劃可以讓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進入工作角色。同學們千萬不要以為基層工作埋沒了妳的才華。有些同學求職時要求有職位,但由於不了解公司的運作,在實際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難。學生應該記住,努力和真誠的學習態度不僅僅是填寫個人描述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用人單位還是很看重這種品質的。
簽合同的時候要註意違約的規定。比如試用期是三個月還是半年,也和簽訂的協議有關。公司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可能會設置壹些“不平等條款”,給承包商設置壹些障礙。對此,建議同學們在此之前盡量咨詢壹些相關的法律事務,或者參考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學生仍然有離職的權利,在公司,可能會設置壹些相應的條款對其進行限制。這時候就要註意公司的規定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3)就業協議要認真簽。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權利義務的書面形式,可以解決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壹系列相關問題。壹旦簽訂了就業協議,就意味著第壹份工作基本確定。所以畢業生要特別註意簽約事宜。畢業生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核對用人單位的隸屬關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壹般都有接收人員的權利。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招聘員工需要經過當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批準,必須在協議上簽署意見才有效。同時,畢業生也要了解不同地方人事部門的特殊規定。
個人檔案應該是可用的。
個人檔案記錄了壹個人的成長過程和主要經歷,壹定要重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要問清楚單位的性質,以及主管單位是否有人事管理權,是否可以接收檔案。壹些非公企事業單位和民辦機構沒有人事管理權,要通過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檔案。應屆畢業生戶口不能在工作所在城市的,最好委托人事代理到學生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
過去很多畢業生不重視個人檔案的保管,造成“棄檔”“黑檔”現象,影響畢業生的工齡、檔案、保險,不能及時申報職稱,在需要考研、出國政審等證明時無處可去,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詢問關於社會保險的問題。
很多畢業生對“社會保險”知之甚少。“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畢業生在國家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壹般單位會給解決。畢業生如果去私企、民辦事業單位或者不占用其行政編制的事業單位,需要向用人單位提出社會保險問題,至少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用人單位不為員工提供“基本養老保險”是違反勞動法的。
(4)違約金等事項需要明確。
國家規定的工作地點、崗位、服務期限、違約金、養老金、公積金等正常福利待遇與用人單位約定後,最好在聘用協議中註明。以後壹旦發生勞動爭議,這些都是判斷勞動爭議的依據。
筆者提醒畢業生,就業協議由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三方簽訂後,任何壹方不得擅自毀約。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合同,畢業生有權要求對方履行就業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鑒於其就業權益受到侵害,畢業生可以向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訴,同時也可以提交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調解仲裁。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加班/出差
對於壹些公司來說,加班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華為、中興、微軟、IBM……...基本上大多數IT公司都要加班;對於壹些崗位來說,經常出差是不可避免的,比如現場工程師、HR、銷售等等。對於這些,我們要提前了解,做好心理準備。比如華為,可能會被派到海外幾年,條件很苦。如果不能忍受長期加班和出差,建議不要簽。另外,問問加班有沒有加班費。目前看來,大部分公司沒有加班費,少數公司有,但國家好像有規定:周六日加班,可以拿到正常工資三倍的加班費。如果在五壹、十壹等法定節假日加班,似乎應得的加班費更好。請查看詳細信息。另壹個是差旅補助。壹般來說,出差是不需要花錢的,很多公司會有額外的出差補貼。例如,華為似乎每天在海外花費70美元。這個也要問清楚,因為都是他們的合法權益。
(6)工作內容
問清楚妳的具體職位,這個職位的工作內容,公司在哪裏。壹般來說,如果是公司的核心業務部門,會更受重視,發展前景也會更好。如果是其他輔助部門,可能就不那麽看重了。當然也不是絕對的。關鍵看妳的工作有沒有技術含量,有沒有幫助妳提升個人能力和職業生涯,有沒有幫助妳跳槽升職。
㈦發展機會
這也是壹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在我看來,找工作的時候,應該是首先要考慮的因素。試想壹下:如果有壹個好的工作機會,妳可以直接接觸到最前沿最核心的業務,或者妳可以接觸到公司的高層,或者妳可以獲得壹些非常有用的客戶資源,或者妳可以在短時間內快速進入管理層,那麽其他的因素是什麽呢?我相信中興天津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提供的發展機會。相反,如果妳去了壹家機構臃腫的公司,所有人都在裏面晃蕩,或者上面的人壹直拖妳後腿,那給妳高薪有什麽意義?當然,如果想要穩定,這樣的單位也是不錯的選擇。個人認為,在考慮發展機遇時,主要應該考慮三個方面:
& lt1 & gt;行業背景:要綜合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的背景和發展現狀,更重要的是要準確預測這個行業的發展前景。個人認為最好選擇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的行業。
& lt2 & gt公司背景:要考慮這家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目前的發展狀況,經營業績以及未來的發展預期。個人認為最好選擇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的公司。
& lt3 & gt個人機會:要看妳所在部門在公司的位置,妳所在職位的晉升機會和發展前景。總之,越重要的部門越好,人越少,機會越多。
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註意以下五個方面:
首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才能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與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即使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是以實際用工為標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未及時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可以承擔壹定區間支付雙倍工資的處罰。
第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需要仔細閱讀所有條款。《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畢業生是簽約的主體,簽訂的合同將是雙方履行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很多用人單位會利用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不詳細閱讀合同條款的情況,在工作內容、地點、時間等條款中約定單方變更的權利,或者約定工作內容範圍廣、工作地點多、工作時間多等,成為用人單位在發生糾紛時處理勞動者的手段。
第三,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了解簽約方的名稱。實踐中經常發生用人單位因投資關系形成關聯企業用工,或因實際控制人形成混合用工,甚至有的用人單位故意設立無實際清償能力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規避其用工風險。
第四,壹些用人單位利用其締約優勢,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勞動者可能違約的情形,並模仿商業合同的做法,規定了大量的違約違約金條款。對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只能就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培訓,並與勞動者就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約定違約金。
五是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後有權持有已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依法向勞動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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