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的強制性不同。三責險不是強制性的,本質上是根據商業保險制度建立的商業保險。對於車主和保險人來說,更多關註的是風險的分散和保險利益的獲取,是否投保是雙方協商壹致的結果;強制保險是強制性的,類似於社會保險。更加註意及時保護第三方的利益。所有車主強制投保,保險公司必須投保,不得拒絕投保。2.賠償原則不同。三責險是根據過錯責任來確定保險人的責任。具體賠償方式在保險合同中約定,賠償不分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按照合同約定執行。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在事故中的事故責任承擔多少賠償?;強制保險保險人的責任根據無過錯原則確定,不是根據保險合同,而是根據法律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具體規定。3.賠償範圍不同。“三責險”對賠償範圍做了很多免責,包括不同的責任免除和免賠率,而“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除故意事故以外的所有交通事故,沒有免賠率的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壹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