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高級翻譯(英語、法語、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和阿拉伯語)。
申請人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按照國家統壹規定評聘副翻譯專業職務或取得壹級翻譯證書後,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滿5年。
二、翻譯(其他語種及高級職稱),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學士學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副翻譯職稱後從事翻譯工作滿5年;
2、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並從事翻譯工作(履行副翻譯職務)滿4年,且具有原專業副高級職稱滿7年;
3、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已轉任副譯審並從事翻譯工作滿3年,且具有原專業副高級職稱滿5年;
4.具有其他專業正高級職稱並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審讀職責)滿1年。
三、壹級翻譯(英語、法語、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等七種語言副高級職稱),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從事翻譯專業職務或取得二級翻譯證書,申報壹級翻譯,應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翻譯專業博士學位證書,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從事翻譯專業崗位工作,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滿2年;
2.取得翻譯專業碩士學位證書,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從事翻譯專業崗位工作,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包括翻譯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證書或翻譯專業研究生班畢業證書,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從事翻譯專業崗位工作並累計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翻譯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證書,並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從事翻譯專業崗位工作,累計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滿5年;
5.具有上述非翻譯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者,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受聘為翻譯專業人員,其從事翻譯工作年限應相應增加2年;
6.外語專業或相近專業經中國外文局全國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辦公室審核批準後,視同翻譯專業。
四、副翻譯員(其他語種副高級職稱),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做翻譯5年以上;
2.獲得博士學位,擔任翻譯工作2年以上;
3、取得其他專業中級職稱滿7年,並從事翻譯工作(履行中級職務的翻譯)滿5年;
4.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從事翻譯工作(履行副翻譯員職責)滿1年。
五、翻譯(其他語種中級職稱),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4年助理翻譯;
2.獲得博士學位;
3.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助理翻譯工作滿2年;
4.取得研究生證書或第二學位後,從事助理翻譯工作滿3年。
在翻譯專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取得顯著成效,但不具備相應學歷和工作經歷等基本要求的人員,可放寬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破例申報較高專業技術職稱。異常報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能夠很好的完成各項任務;上任以來,連續兩年在年度考核中取得優秀或相當優秀的成績。
2、在工作質量、數量、業務水平等方面。,已超過或達到申報級別專業技術職務要求,並已出版有學術價值的著作(譯著)、論文(譯著)或其他相關著作。
3.在專業工作中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
4.業務水平得到同行認可的,需提供兩位同行及資深專家的推薦意見。
例外申報人員由委托單位根據上述條件出具例外申報報告,並附相關材料證明。
申請人所在省(部)級人事(職改)部門有相關異常文件的,經省(部)級人事(職改)部門同意,可以依據省(部)相關文件進行異常申報。
參考資料:
中國國際出版集團-評2016全國翻譯叢書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