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導金融機構牢固樹立反洗錢意識。
2.紮實做好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
3.形成良好的反洗錢氛圍。
4.不斷提升其公眾形象和聲譽。
本章的法律依據是《反洗錢法》第二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反洗錢預防和監測體系的要求,開展反洗錢培訓和宣傳。
1.1反洗錢培訓?知識介紹
反洗錢培訓是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金融機構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機構應建立反洗錢培訓制度,探索多種培訓形式,持續培訓各級相關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不斷更新反洗錢知識,以適應不斷發展的反洗錢工作需要。?學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