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咨詢:有人接聽電話咨詢時,首先要了解具體日期、貨物、樓層、需要什麽樣的搬家車輛、費用、搬家路線等細節,是否需要提供紙板包裝材料,是否有超重物品,如鋼琴、書籍、魚缸等。
上門估價:會有人上門進行詳細的講解和估價。這些操作在移動之前應該是完全自由的。如果搬家具數量少,就是小搬家(1~2輛),可以電話報價。
簽約:搬遷評估後,如雙方同意確認,立即簽訂搬遷合同,其他縣市電話或傳真簽約。
高品質包裝:評估師評估房子搬家。評估師根據消費品、家具等是否完好,收取壹定的費用。提供精美包裝,根據消費者需求包裝任何材料和費用,搬家公司根據成本價和包裝費用供貨。
服務確認:搬家工作完成後,請消費者清點貨物數量後確認簽字欄。本合同的搬家公司應填寫“顧客滿意度調查表”,以便消費者不滿意或想申訴時,可以撥打投訴熱線,搬家公司應建立顧客投訴內容作為評價標準。
準時到達:根據家具數量,派遣合適的搬家技術人員和搬家車輛人員,為客戶提供精致的包裝服務。根據客戶指定的吉日,搬家公司的員工要準時到達並根據客戶的家具物品裝車,到達新地點後整齊的擺放在指定的地方。
合理賠償:在搬家過程中,如果客戶的家具因人為因素損壞,搬家服務人員壹定要和客戶確認,打電話給搬家公司客服,做好索賠工作。
簡單來說,搬家公司要做到以下幾點,才是好的搬家公司:只需要壹個電話幫妳搞定壹切,人坐家中,貨走遍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