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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獎懲

轉載以下信息,供參考。

公司獎懲制度

第壹節壹般規定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依據、標準和程序,做到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員工不斷進取,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家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罰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以嚴格考核為基礎。在獎勵方面,要根據員工對公司的貢獻,采取不同形式的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進行嚴厲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壹條。獎勵範圍:

在以下情況下,公司將獎勵您:

a)對技術或工作進行有益的改進,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成效;

b)當防災或救災成功時;

c)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對公司社會形象有重大貢獻者;

d)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贏得巨大榮譽者;

e)對公司業務推廣有重大貢獻者;

f)出色完成個人業務和經營業績;

g)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在解決遺留問題方面有重大突破;

壹)有重大發明創造,成績顯著,為公司創造顯著效益的;():

j)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k)妥善處理緊急情況和事故的人員;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後取得實效;

m)壹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精神和敬業精神的人員;

n)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合作精神;

o)在培養和推薦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p)符合公司規定的其他獎勵條件。

第二條。獎勵項目: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項包括:

a)年度專業成就獎:基於公司各系統的工作環節,公司職能部門每年在各業務系統組織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制度由公司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置為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

b)公司每年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c)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表現及時給予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公司為員工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a)通報表揚:由公司或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通報範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b)即時獎金;

c)獎勵假期:員工除了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獲得額外的獎勵假期;

獎勵旅遊;

e)參加外部培訓;

f)留學。

第四條。獲獎程序:

部門負責人向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員工獎勵,人力資源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等級和方式,人力資源部發出獎勵通知,並將獎勵情況記入員工檔案。

公司統壹設立的獎項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總經理推薦,經總經理審核後在公司公布。

第三節處罰

對於各種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公司會根據情節輕重、後果大小、理解程度和態度進行處罰。

第壹條。懲罰的類型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和取消獎金。

行政處分包括:批評、警告、記過、降級、撤職。

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情節輕重,公司將采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給予行政批評和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者,出門不登記,無工裝、工作證。

2)不能及時認真打掃自己的衛生區域,辦公區域(桌面、地板)淩亂不整潔者。

3)在辦公區、公司門前、走廊吸煙、亂扔煙頭、廢紙者。

4)零食放在桌面,上班時間吃零食的人。

5)發料人員不能及時清理辦公區域的包裝材料。

6)接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範用語影響公司形象。

7)上班時間值班聊天。

8)罵人罵人。

9)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衣著怪異,影響公司形象。

10)在辦公區打鬧,大聲喧嘩的人。

11)參與者遲到。

12)未在公司指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堆放雜物。

13)那些在食堂吃飯,浪費食物,亂倒食物的人。

14)轄區內有長明燈,有長流水。下班後,所轄區域的窗戶不關,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的電源。)並沒有被切斷。

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將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公司將根據違紀情節輕重,輔以經濟處罰。

15)未能及時傳達貫徹公司下發的文件。

16)私自留在員工宿舍者。

17)上班時間電話關機,聯系不到聯系人。

18)非工作飲酒者午餐。

19)上班時間看書、上網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人。

20)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超過半小時者。

21)紀律松懈,壹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經批準,串崗和怠慢工人。

23)擾亂現場工作秩序,經勸阻不改者。

24)無正當理由訓練逃學者。

25)未及時處理上級交辦的工作,未按時完成任務,未及時向本人匯報,但尚未造成損失的。

2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27)擅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經濟損失500元以下。

28)壹個月內違紀三次及以上。

3.員工有下列行為之壹者,將給予記過行政處分,公司將視違規情節輕重,輔以經濟處罰。

29)未及時向公司報告工作事故。

30)損壞公共財產,影響公司正常秩序。

31)那些管理不善,讓下屬隨波逐流的人。

32)壹無所知,隱瞞他人違紀行為者。

33)挑撥離間、挑撥離間、誹謗他人、破壞團結、謾罵、吵架,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4)不認真執行公司規定,推卸責任,刁難客戶,使矛盾上升,引起客戶不滿或投訴,影響惡劣者。

35)工作時間酗酒。

3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引導,多次勸其不聽三次以上者。

37)對無故缺席者進行培訓。

38)對可預防的事故未采取積極措施,造成公司利益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

39)壹年內被警告三次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降職行政處分,公司將視違紀情節輕重追加經濟處罰。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未損害公司利益,情節較輕的。

41)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向上級下達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影響公司權益。

42)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損失在2000元以內的。

43)對下屬的正常投訴進行阻撓或打擊報復,經查證屬實,情節輕微的。

44)培訓考試作弊人員,為作弊提供便利。

45)偽造病假證明或提供虛假病歷。

46)虛報成績和事故,故意套取成績、榮譽和個人利益者。

47)故意造成同事間不和諧,領導失職或妨礙他人工作,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

48)對可預防事故未采取積極措施,造成公司經濟損失2000-10000元。

49)私自將客人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據為己有,價值在200元以下的。

50)年內累計記過兩次者。

5.員工有下列行為的,將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1)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陷同事、作偽證、尋釁滋事、擾亂群體秩序者。

52)對下屬的正常投訴進行打擊報復,經調查事實嚴重的。

53)對工作不負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和工具,浪費原材料和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同事財物或貪汙盜竊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5)濫用職權,大肆揮霍公司財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6)利用工作和業務關系請客、送禮、行賄或受賄謀取私利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7)上班時間聚在壹起打牌打麻將的人。

58)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社會秩序者。

59)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共財產。

60)攜帶治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者。

61)在職期間的刑事犯罪人員。

6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63)虛報個人投訴信息或故意填寫不正確的個人信息。

64)未經授權,以公司名義發表聲明或進行與公司無關的經營活動。

65)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秘密,對外披露、申報、收受利益。

66)不服從命令,擅離崗位,工作疏忽,耽誤重要任務者。

67)擅自塗改各種原始記錄、文件和合同。

68)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示的。

69)玩忽職守造成公司經濟損失654.38+0萬元(含)以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0)利用公職權力或者工作時間為其他公司工作,從事第二職業謀取私利的。

71)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7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73)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秘密,給公司造成損失。(同時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4)在公司煽動怠工或罷工的人。

75)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未經許可在本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或從事類似業務。

76)偽造、塗改、挪用公司印章,嚴重損害公司權益(同時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7)加入非法組織,經勸退拒不改。

78)年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懲罰程序

對員工的處分壹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人力資源部調查批準,報總經理決定後實施。

員工受到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會出具書面處分通知,並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分將記入本人檔案。員工被辭退時,人力資源部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條。投訴的懲罰

在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時,應查明事實,取得證據,與公司討論並征求工會意見,慎重決定。

員工處分批準後,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越級申訴,但在公司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前,仍執行原決定。

第四節附則

第壹條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定和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實施。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法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