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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應急處理

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主要包括三個主要方面:安全防護、泄漏源控制和泄漏源處理。

詳情如下: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註意安全防護。

1.進入現場的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

2、如果泄漏的是易燃易爆物,事故中心應禁止點火,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並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決定事故影響區人員的疏散。

3.如果泄漏有毒,應使用特殊防護服和隔離式空氣面罩。為了在野外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要進行嚴格的適應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決定事故影響區人員的疏散。

4、緊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應有監護人,帶水槍,必要時用水槍掩護。

(2)泄漏源控制

1.關閉閥門,停止操作或改變工藝流程,走物料二次線,就地停車,循環,減負荷運行。

2、堵漏。使用適當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塞泄漏。

(3)滲漏處理

1.堤防攔截:堤防攔截泄漏的液體或排水到安全的地方。儲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應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流出。

2.稀釋覆蓋:向有害蒸氣雲噴灑霧化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質,現場還可釋放出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為了降低物質蒸發到大氣中的速率,可以用泡沫或其他覆蓋材料覆蓋泄漏的物質,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3.收集:對於大量泄漏,可以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的物料泵入容器或槽車內;當泄漏量較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和中和材料進行吸收和中和。

4.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進行處理。剩余少量物料用消防水沖洗,沖洗水會排入汙水系統處理。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或者推諉。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 (壹)立即組織搶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2)迅速控制危險源,確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險區域和事故的危險程度;(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實際危害和可能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進行監測和評估,並采取相應的環境汙染控制和生態修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