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中心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綜合材料的起草或初審;分析疾病預防控制的現狀和問題,提出工作策略和建議;
2、負責督促落實中央辦公會議的有關指示和決定;負責中心重大活動和行政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綜合目標管理的實施、監督、考核和評價;
3.負責中心行政文件的審核和發布;負責印章的登記、制作、發放、監督、使用和管理;
4.負責信息匯編和發布、對外宣傳、資料復印和外事接待;
5.組織制定本中心的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內部勞動紀律管理,考勤統計,請假,銷假等手續;
6、負責預防醫學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人員論文的推廣、登記,科研項目的申報管理,組織學術交流和工作人員繼續教育;
7、負責各類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借閱、查詢、保密工作;
8.負責圖書、報紙、雜誌的訂閱、登記、保管和借閱,以及圖書館、閱覽室的日常管理;
9.負責中心車輛和局域網的維護和管理;
10,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7樓
政治工作和人事科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中心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定期檢查學習情況;負責中心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組織實施;
2、負責管理黨員,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檢查基層黨組織執行民主集中制和組織生活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向黨委匯報;
3、負責工會、* *共青團、婦女、離退休幹部和計劃生育管理,做好離退休人員的安置工作;
4、負責起草黨委會工作計劃、總結等相關文稿材料和落實黨委會決議及工作計劃;
5、負責黨員幹部的考察和審查;實施中層幹部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和任免;
6、負責行政監察工作,配合黨的紀檢監察部門,搞好廉政建設;負責受理黨員、幹部的投訴和群眾的來信來訪;
7、負責員工招聘、調配、獎懲、考核、轉正定級、退休等手續;
8、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在職人員的教育、出國、人事檔案、工資、保險和福利管理;
9.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
後勤支助科
1,負責中心的綠化美化、垃圾處理和愛國衛生工作。
2.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物流倉庫的日常管理。
3、負責各類固定資產管理、物業管理和員工食堂工作。
4.負責中心的綜合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5.負責處理相關戶政工作,追查破壞事故,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
6.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審計財務科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財務、審計制度的制定、執行、監督和檢查;
2、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中心的業務收支情況,組織編制財務收支計劃、預算、決算和財務報表,定期分析檢查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
3、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收入、支出管理,收費、票據管理和專項資金管理;
4、負責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開源節流,提高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5.參與固定資產管理和重大設備及項目的招標,參與與中心有關的經濟合同或協議的審查和起草;
6、負責對基建、安裝、維修項目、設備和貨物采購、財產保險、有償服務收費等實施全程審計監督,提出評價意見;建立健全與中心有關的經濟活動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7.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強制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
車輛管理處
1,負責本中心車輛的管理和使用,確保各部門業務用車,提供優質服務。
2、負責駕駛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法制觀念,確保交通安全。
3.按照車管部門的車輛年檢標準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和年檢工作。
4、負責各種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油料和維修材料的管理。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健康大廈壹樓
公共衛生應急管理辦公室
1,負責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制度和預案,完善應急處置程序,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不斷提高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和水平;
2、負責組織全市重大傳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飲用水汙染、放射性汙染、輻射等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
3.負責常規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災防病等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以及疫情預報和網絡直報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對全市疫情報告和處理工作進行質量管理和評估,為業務部門提供信息咨詢;
4.負責建立健全本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和24小時疫情值班管理;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傳染病防治司
1,負責制定全市相關傳染病控制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開展相關傳染病病原學、人群免疫水平、相關危險因素、動物宿主密度、季節波動、病原攜帶率和疫情監測,監測新發現的傳染病並收集、匯總和分析相關基礎數據;
3、負責傳染病防治的綜合管理,開展技術指導、工作監督、業務培訓、宣傳教育、調查研究工作;
4.承擔相關傳染病暴發和重大疫情、災區疫情、不明原因群體性疾病應急預案的制定、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對基層疫情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抽查;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地方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司
1,負責制定全市地方病、寄生蟲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2、開展地方病、寄生蟲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和防治;
3.建立健全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危險因素監測和慢性病社區綜合幹預體系,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危險因素幹預。
4、負責疾病預防控制研究,承擔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效果評估、專項調查研究;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
免疫規劃科
1,負責制定全市免疫預防工作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市計劃免疫生物制品年度計劃和分配方案;
3、負責全市免疫規劃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定期督導基層工作,加強全市預防接種門診建設;組織免疫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和評價;
4、開展免疫接種率、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監測;承擔異常免疫反應的監測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疾病免疫疫情的監測、報告和分析,並對疫情進行調查和處理;
6.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
艾滋病預防和控制科
1,負責制定全市艾滋病、性病和麻風病防治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艾滋病綜合監測、哨點監測、行為監測和基礎數據的收集、整理和上報;
3、負責艾滋病、性病、麻風病疫情的分析和預測;
4.組織艾滋病疫情的調查處理和病人、感染者的管理;開展艾滋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咨詢服務、技術培訓、行為幹預、調查研究;
5、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任務;
6.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營養和食品衛生監測和評價科
1,負責制定營養與食品衛生工作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食品衛生監測和食品衛生知識宣傳、咨詢和培訓。
3、負責食品衛生基礎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反饋。
4.協助公眾營養調查和監測;
5、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的新建、改擴建項目的衛生學評價;
6.組織預防和控制食品健康危害,指導食品生產企業逐步實施GMP和HACCP管理體系;
7.參與食物中毒和食品汙染事故的調查、監測和技術處理。
8.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職業健康監測和評價科
1,負責制定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與評價工作規劃、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職業危害監測、技術指導和衛生學評價;
3、開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輻射防護檢測,大型醫用設備的應用質量檢測,放射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輻射防護設備的質量檢測和評價等。;
4.負責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評價,如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可行性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效果評價;
5.負責放射工作場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
6.參與職業中毒、輻射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監測和技術處理;
7、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衛生知識宣傳;
8.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
公共衛生監測和評價科
1,負責制定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工作規劃、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做好學生傳染病和常見病的防治工作;
2.承擔職責範圍內公共場所、學校、健康相關產品等環境因素的衛生監測;承擔相關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3.承擔健康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工作場所的衛生學評價和公共場所、學校建設項目的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4.承擔公害調查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參與環境汙染和中毒事故的調查、監測和技術處理;
5、負責愛國衛生技術指導,做好農村改水、改廁和糞便處理設施的審核、評估,指導飲用水消毒、環境保潔、垃圾和糞便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6、承擔醫院感染控制和重點行業感染控制的消毒質量監測,指導疫點和災區隨時消毒和終了消毒;
7、負責消毒相關產品效果和相關健康危害監測及相關基礎數據的收集、分析和應用;
8.負責調查種群密度、消長情況、病媒生物入侵狀況、抗藥性監測和常用農藥的生物檢測,配合艾薇提供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指導;
9.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
質量控制科
1,負責中心各業務部門的質量管理和監督,進行相關技術工作環節的質量控制,組織質量管理手冊的修訂;負責質量體系運行的監控、監督和評價、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負責中心計量認證和國家實驗室認可的準備工作;
3.負責監督檢驗樣品的登記、整理和保管,監督檢驗證書的審核、編制、印制、登記、簽發和發放;
4、負責儀器設備的量值溯源,組織實施儀器設備的周期檢定;
5.負責標準物質的管理、監督和使用,收集相關標準和規範;
6.參與檢驗設備的購置、安裝和調試,建立和管理儀器設備檔案;
7、負責上級實驗室的鑒定、對比實驗和能力驗證;
8.承擔中心新業務人員的質量管理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及技術指導;
9.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健康教育組
1,負責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的規劃、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經常性健康教育和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疾病突發時的應急健康教育,以及針對城市社區、農村、醫院、學校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
3、負責《泰安衛生報》的組稿和編輯工作;
4、承擔全市健康教育業務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5樓
測試和檢驗中心
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科下設理化室、微生物室、中毒室。
1,承擔與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各類微生物、血清學和病原學檢驗任務;
2、承擔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和認證任務;
3.負責完成委托的健康相關產品檢驗任務;
4、承擔預防醫學研究的相關檢驗工作;
5、負責檢測過程中的樣品管理;
6.參與質量管理手冊的補充修訂;負責衛生檢驗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等工作;
7.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強制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11樓
輻射防護安全組
1,負責制定全市放射衛生監測與評價工作的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2、開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輻射防護檢測,大型醫用設備的應用質量檢測,放射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檢測,輻射防護設備的質量檢測與評價等。;
3.負責工作場所建設項目輻射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
4.參與輻射事故引發的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檢測和技術處理;承擔放射衛生專業培訓、技術指導和衛生知識宣傳,為公眾答疑解惑;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指令性任務。
地址:健康大廈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