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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員工培訓系統

1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完善員工培訓機制,開發公司人力資源,特制定本規定。

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培訓工作,培訓工作必須根據公司戰略發展和人力規劃,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

3.辦公室應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和下壹年的工作重點,分析公司的整體培訓需求。

4、辦公室根據各部門的培訓需求、公司的發展規劃要求和公司下壹年度的整體工作安排,制定。

5.新員工報到時,辦公室會組織崗前培訓,了解公司的政策和規定。

6.在試用期內,新員工將由上級進行崗位技術培訓。

7、培訓設備、場所、教材等資源由辦公室保管和協調。各部門培訓所需的教材、教具由各部門經理申請,辦公室審核,上報批復。

8.培訓講師壹般由公司內部人員擔任。壹般管理系統培訓,由辦公室人員培訓講師。在職技術培訓,培訓講師由部門經理擔任。如果需要外聘講師或專家,由辦公室負責統籌。

9.培訓期間出勤等同於日常工作出勤。

10,所有培訓都要考核。培訓實施後應進行評估,培訓結果應由講師或辦公室人員進行評估。

11.為優秀員工提供旅遊課程深造機會、額外獎金和晉升機會。

12.培訓結束後,學員必須填寫培訓報告,由培訓部經理填寫,辦公室存檔。

13、本規定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