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高再就業培訓的效果,社會各界負有以下責任:
1,政府加強領導。
各級政府要把組織再就業培訓作為實施再就業工程的首要任務,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培訓任務並下達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培訓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相關服務工作。其次,要實行目標責任制,建立再就業培訓計劃,層層分解,逐步落實,量化任務,責任到人。各行業、各單位的培訓情況要按月統計、按季度檢查,再就業培訓的完成情況要根據年度考核,作為評價領導工作實績的壹項主要內容。
2、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做好宣傳。
再就業培訓機構應與勞動部門的職業介紹機構建立聯系。溝通情況,明確培養方向,合理設置專業。對於受過培訓的下崗工人來說。要向社會發布崗位信息,積極向用人單位推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引導作用,大力宣傳就業形勢、就業措施和方法。宣傳下崗職工培訓後再就業的典型案例。使下崗職工了解再就業培訓的重要性,積極參加再就業培訓。
3.再就業個人要積極,增強責任感。
所有從事再就業培訓的工作人員都要增強責任感,真正認識到自己找工作是為了什麽,充分認識到再就業培訓是實施再就業工程的“立竿見影之計”,以吸引更多的下崗職工自願、積極地參加培訓。
4.社會實行上崗前培訓的就業準入制度。
根據《勞動法》促進就業和職業技能開發的政策和原則,將再就業培訓納入法制化軌道,完善勞動力市場機制。技術崗位和特殊職業實行就業準入,持證上崗。參加再就業培訓的,職業技能鑒定合格後,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優先推薦就業,並與就業後工資掛鉤。建立以“職業資格證書”和市場為基礎的雙向就業選擇制度,發揮職業技能水平培訓的再就業作用,促進和引導下崗職工積極參加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