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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居住證有什麽用?

居住證持有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居住證持有人有權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參與居住地的社區事務。

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並取得戶籍所在地相關選舉資格證明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其居住地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隨其居住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其就讀;

2.居住證持有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條件的,可以申請報考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3、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就業信息咨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

4、居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居住證持有人有權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參與居住地的社區事務。

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並取得戶籍所在地相關選舉資格證明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其居住地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居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可以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通行手續;可在本市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臺通行證及各類簽註;

6、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享受相關住房保障政策;

7.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行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婦幼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8.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計劃生育相關技術服務;

9.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關部門申報科技成果並獲得認定、獎勵和資助;

10.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或者考試、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和專業(執業)資格註冊(登記);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

11.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參加本市相關評選表彰,享受相應待遇;

12.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

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壹。

(4)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1。(可以在加工點拍攝)。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