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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消防安全規範

車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員工進廠時,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知識、滅火器和消防栓的操作和使用等。

2.每年至少對每位員工進行壹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並將培訓記錄存檔。

3.公司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疏散演練,並對誌願消防員進行消防演練的專項培訓,讓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員、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等相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項培訓。

5、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火災危險區域工作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6、各車間、班組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教育。

7、公司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消防檢查系統

1,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的安全人員每天對公司進行消防檢查。公司安全部門和環境安全部門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審查和跟蹤改進情況。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檢查人員應當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

4.檢查部門應當及時將檢查情況書面通知被檢查部門,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按照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將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系統

1.工廠內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2.所有疏散出口、樓梯和走道必須配備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3、工作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出口暢通,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和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

3、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4、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若發生火災事故,應按相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5、值班人員應記錄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員應每天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自檢情況,及時排除故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動詞 (verb的縮寫)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由安全部管理,消防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測。

2.建立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固定存放,專人維護,定期檢查,並將檢查記錄存檔。

4.教育全公司員工,要求他們愛護消防設施和設備。他們將要求賠償,並對故意破壞或損壞消防設施和設備的行為提出處罰。

5.公司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備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不及物動詞火災隱患整改系統

1.公司安保部管理職能部門每月對各部門進行壹次消防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制變更,並監督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經理應當每月組織壹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和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接到火災隱患整改後,應及時督促相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壹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成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相關負責人應將整改記錄交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經理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整改主管部門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並作出火災隱患整改批復,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個。消防和電氣安全管理系統

1、公司應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電線,超負荷使用。電線和設備安裝應由安全機器維護部門的認證電工負責。

3、車間下班後,應關閉電源,否則安全部門將對責任人提出處罰。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個。易燃易爆危險品及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有專門的倉庫,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分類單獨存放。化學性質相互沖突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開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入庫前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堆放存放,每個垛占地不超過壹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壹米,垛與墻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出入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

6.易燃易爆場所應按消防規範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

九。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體系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提高公司的自衛和自救能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組織,及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2.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提高隊員的業務素質。安保部負責團隊成員的專業培訓、考核和指導。

3、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壹次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4.誌願消防員必須熟悉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熟悉公司的消防通道和關鍵部位;熟悉公司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熟悉報警和報警處理程序;熟悉緊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熟悉通信、安全防護和救援程序和措施。

X.消防和緊急疏散計劃演習系統

1,公司應加強消防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每年對公司相關變更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根據消防和緊急疏散計劃進行演習,演習每年至少進行兩次。

3.進行消防演習時,應設置明顯標誌,並事先通知演習範圍內的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援組);報警和報警處理程序;緊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滅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XI。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系統

1.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護必須由專業電工按照規定進行。新建、新增、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主管部門、安全維修部、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3.儲存氣體的倉庫應嚴格按照防火規範的要求采取防火、防爆和防靜電措施。

4、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煤氣的部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結果應記錄並存檔。

5.公司應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相關人員進行定期教育和培訓,以提高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6、每年對防雷裝置進行壹次全面檢查。定期檢查防靜電設施。

十二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的演練、業務學習、日常消防工作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和個人的考核、獎懲依據。

2.公司每年都會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3.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進行相應處理。

4、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將依法處理。

十三歲。電氣焊防火系統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接和切割安全技術,經考試合格後,才允許獨立操作。

2.焊接和切割前,應按規定辦理“動火申請”,經批準後方可進行。

3.選擇壹個安全的地方進行焊接和切割操作。焊接和切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的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果不能清除,應采取灑水、屏蔽等安全措施加以保護。

4.在充滿可燃氣體或粉塵的爆炸性場所進行焊接和切割時,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接和切割時,應按照有關規定保持壹定的距離。

5、焊接和切割作業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作業在同壹地點、同壹時間、上下*作業。

6、電焊機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置專用接地線,不得接道路。

7.不得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不要讓焊絲接觸氣瓶。

8、焊割工作點火前應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認真檢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作業後半小時內反復檢查,防止陰燃。

9、焊接和切割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十四歲。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

1.車間內不準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得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設置圍欄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生產工作期間不準上鎖或關門。

5、不準使用消防器材。

6.非維修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機械設備。

7、不準無證操作危險機器。

8.故障設備未修復前,不準使用。

9.工作時間不允許怠工、鬧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0,禁止赤腳入車間,禁止兒童入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