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 30,不得留作業。隨後,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實施方案),進壹步規範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再次提到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