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很多法院部門不統壹,高院、中院、基層法院、地方法院和其他法院差別很大。這裏介紹的只是大部分法院,僅供參考!
第壹,負責審判業務的司法機構
立案庭:登記本院辦理的各類案件;對異議上訴案件的管轄權;依法審查申訴申請再審,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立案。負責依法應由我院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負責司法協助;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保全訴前財產和訴前證據;管理我院審理的各類案件的審限流程。
刑事審判庭:依法審理刑事案件;處理相關重大案件的協調工作;監督和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
民事審判庭:依法審理民事案件;辦理有關復議案件;審批下級人民法院有關案件延長審理期限的申請;監督和指導民事審判工作和下級人民法院的工作。
審判監督庭:依法審理各類再審案件;依法審理本院管轄的減刑、假釋案件;負責國家賠償的確認;監督和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
執行局:執行本院第壹審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和調解書中關於財產內容的決定,以及依法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依法提升執行和執行上級法院指定的案件;統壹管理和協調法院執行工作;指導和協調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協調處理法院與其他相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的糾紛。
二、擔保機構負責審理
辦公室:協助院領導處理司法事務,處理院務會議、院長辦公會議等會務;負責起草綜合文件和報告;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信息、文秘、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負責內部和外部的聯絡和協調;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CPPCC的建議;協調處理信訪事項;負責本院機關的行政和財務管理;監督訴訟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指導下級法院的相關工作。
政治部:分管法院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負責法院機構的設立;負責醫院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黨組會議及其交辦的事項;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政治學習和活動;承辦本院法官鑒定委員會決定的事項和日常工作;負責法院系統法官的定級、晉升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創先爭優、表彰獎勵、教育培訓、調研法官管理工作。
紀檢室:負責法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法院系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執行黨紀、國法、政紀的情況;受理對法院系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查處法院系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制定紀檢監察規章制度。
法警辦公室:負責法院司法警察的導警、教育、報告和管理;負責全市法院的警力部署;負責看守法庭,看守、押解刑事被告人和罪犯;組織和參與死刑罪犯的行刑;參與審判和執行的有關事宜;負責我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負責對外服務的機構
訴訟服務中心:主要分為立案窗口、立案費窗口、退費窗口、執法立案窗口、法律咨詢窗口和其他辦公窗口。為訴訟和審判運作提供服務,包括審查和立案各種案件,退還訴訟費用和案件,收集和轉移當事人的案件材料,回答詢問。
信訪辦:負責接待來信來訪,處理來信來訪;主要是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權益;維護社會穩定;認真處理信件;接待訪客;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