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董事有自己的投資生涯很正常,這是他們的私生活。
其次,只要公立學校的董事通過壹些不正當的渠道獲得培訓機構的股份,就不違法。
再者,只要公董事不因為在培訓機構持股而影響工作,就沒問題。
公共董事入股培訓機構的註意事項:
1,不能影響在公辦學校工作。
2,不能利用權力在培訓機構獲得更多股份。
3.不能影響公辦幼兒園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