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在距離墜落高度基準面2m或更遠的高度操作,並且可能墜落。
基本規則:
1.高處作業前,應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分類檢查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作業。
2.高處作業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初次操作者應接受培訓。
3.高處作業人員應根據實際作業情況配備相應的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4、施工現場可能掉落的材料,應及時清除或采取固定措施。用於高處作業的材料應堆放平穩,不得妨礙交通和裝卸。
5.雨、霜、霧、雪天氣進行高處作業時,應采取防滑、防凍、防雷措施,並及時清除作業面上的水、冰、雪、霜。遇有6級以上大風、濃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和懸空高空作業。雨雪天氣後,應檢查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如發現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應立即修復,合格後方可使用。
6.對需要臨時拆除或改動的安全防護設施,應采取可靠措施,運行後應立即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