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管理處是做什麽的?在現實生活中,不同的政府部門也有不同的工作職責,運管處也是與我們老百姓息息相關的部門。那麽就來分享壹下運管處是做什麽的吧。
運輸管理處是做什麽的?1運輸管理處是運輸管理處的壹個分支機構,隸屬於市政服務部門,主要監管經營性運輸,隸屬於交通局。
運管站行使國家賦予運輸公司、運輸車隊、配送站和重型車輛個人運輸用戶的行政管理職能,包括準入資格、從業人員等。比如就是工商局對個體戶和企業的管理。
個體戶和重型車隊的關系就像做小生意的個人和大公司的比較。當地的運輸公司和聯系方式可以去運管處查詢,那裏的信息最準確。
運輸管理處的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公路運輸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是做好客流、貨流的調查、研究和預測工作,制定本地區失業發展規劃;
3.負責道路旅客運輸業務、貨物運輸業務(含非經營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路站(場)業務、機動車維修業務、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租賃相關業務的行政許可,以及道路運輸輔助業務的備案管理;
四、負責征收本地區的道路運輸管理費;
五、負責指導全市各區交通運輸管理行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地方道路運輸站場建設管理;
七、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八、負責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九、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督檢查;
十、負責“三關壹監管”(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質、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管)的安全管理;
十壹、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大宗物資、重點口岸站集散物資的運輸,做好戰備、救災、搶險等物資的運輸組織工作,確保完成指令性計劃;
十二、負責地方道路運輸市場投訴舉報的受理、調查和處理及110聯動事宜。
運輸管理處是做什麽的?運管局是做什麽的?
運管局的工作內容包括: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搬運、機動車維修檢測、客貨站場和停車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道路運輸職業培訓、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道路運輸管理費征收管理。
運輸管理局的職責是:
1,起草交通行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參與制定交通行業地方標準和運營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
3.承擔交通行業管理,承擔交通行業行政許可及相關統計工作,承擔經營性停車管理,承擔農村客運管理;
4、參與制定重大活動和節假日交通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
5、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以及涉及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負責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的監督管理和參與交通行業防災救災工作;
6、承擔交通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具體管理工作;
7、承擔交通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8.承辦交通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運輸管理處是做什麽的?運輸管理處是做什麽的?
1,負責本市交通行業經營者、車輛、設施和從業人員的日常管理、監督和指導,依法履行年度檢查、評比等工作。
2、負責市區的交通運輸管理,指導和協調市區交通運輸管理處(科)的工作。
3、依法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並組織許可聽證;制定交通行業相關證件、標誌和服務設施的樣式和要求。
4、負責實施全市交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參與新增企業、線路、車輛資源配置審核和招標組織。
5.負責轄區內的統計工作和市場調查,收集交通行業日常管理中的有關信息和各種運行數據,進行研究分析,及時向委員會提出制定政策、法規和改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6、負責建立行業管理網絡,確保信息暢通,配合各類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及時有效地聯系和組織企業滿足市場的特殊需求。
7、負責行業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管,指導和配合處理行業內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災害和重大服務供應事故,處置行業內不穩定事件等。
8.負責加強與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行政服務中心、交通考試中心、交通指揮中心的聯系與合作。
負責依法依規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移送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根據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反饋的重點問題,提出重點查處和打擊、加強分析研究和現場監管的要求,並作為相關考核和許可的依據;
負責與證監會監控平臺的信息互聯以及綜合管理業務信息的收集、維護和更新;負責向上海市交通委員會交通考試中心提出員工準入要求、培訓重點和考核標準。
9、負責實施交通行業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服務質量的監督和評價,了解和掌握社會和市民對行業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市交通委加強社會新聞宣傳,接受社會監督,協調處理商貿企業、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之間的關系和矛盾。負責行業管理、服務供應信訪、投訴受理和處理。
10,負責加強與交通行業各類協會的溝通協調,支持和配合行業協會進壹步發揮服務、自律、代表、協調作用。
11.參與委員會與市、區交警、市政、規劃等橫向部門的協調和聯系。,並負責線路延伸、開通、調整的具體操作;參與客貨運站的交接和日常管理。
12.參與研究制定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落實交通行業總體規劃的要求。
13.參與起草本市交通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參與交通行業相關政策和各種經營方式(服務)價格的研究制定。
14.參與交通行業科技進步和新技術開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實施技術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委托監督市場化運作項目的合同實施。
15、證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置
城市運輸管理處設16職能處室及科室: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監察室、組織人事科、綜合法規科、信息科、財務(總務)科、安全監督(協調)科、交通部、出租汽車(租賃)處、省際客運處、貨運處、汽車服務部、業務受理壹科、業務受理二科、培訓考核科、退休人員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