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北京的壹名護士。我暫時不想做這份工作。我的護士卡怎麽從原單位調過來?
護士在執業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場所等註冊事項的,應當申請變更註冊版本。但不包括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或者批準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進修、學術交流等。
護士在執業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點的註冊機關申報,並提交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