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定居。外國公民和具有中國國籍但未在我國定居的人員不能擔任我國學校的校長或主要行政人員。
2.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根據原國家教委6月1991制定的《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和崗位要求(試行)》等相關規定,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具體包括:
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關心學生,努力學習教育教學。熱愛妳的工作。具備壹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團結同誌,聯系群眾。嚴於律己,顧全大局。言傳身教,能為師生樹立榜樣。
鄉(鎮)級以上小學校長應具有不低於中專畢業生的文化程度,初級中學校長應具有不低於大專畢業生的文化程度,高級中學校長應具有不低於大學畢業生的文化程度。
他們是中學水平和小學水平以上的教師。
他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已有好幾年了。
取得校長資格培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