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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揮鎮總工會作為被審計組織的作用【思想理論】

最新最全的年終總結,年終匯報工作總結,個人總結,述職報告,實習報告單位總結新形勢下,加強和做好工會審計工作,是工會改革和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時代賦予廣大工會工作者的責任和義務。工會審計組織是代表會員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進行檢查和監督的組織。依法對工會經費收支、財產管理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和監督,是工會審計工作的基本職責。加強工會審計工作,是工會依法治會、依法維權,落實和體現工會經費獨立原則的客觀要求。如何做好鎮工會審計工作,充分發揮鎮總工會審計組織的作用,是當前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必須重視的課題。壹、工會審計工作現狀我鎮現有工會組織64個,其中單項工會34個,聯合工會30個。職工21850人,工會會員18320人,工會審計組織45個,工會審計委員會委員135人。近年來,雖然我們在不斷探索和完善審計工作,但審計工作在整個工會工作中的基礎還比較薄弱,有時工作比較混亂。壹定程度上存在“四不”:1,思想認識不到位。近年來,從鎮總工會的工作現狀來看,日常工作中重視工會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強,如何充分發揮鎮經濟審計組織的作用受到了忽視。首先,在思想認識上,認為工會經費小,只要建立得好就行,試用後沒必要當真,小題大做,浪費人和時間。其次,在組織形式上,成立的審計組織形同虛設,缺乏審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業務意識薄弱,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對審計工作是什麽概念模糊,不清楚自己平時應該做什麽。壹些審計人員在工作中缺乏主動性,對困難有更多的恐懼。他們認為領導不說多做壹件事比較好。至於企業應該撥給工會並繳納的工會經費,企業有困難,或者部分企業領導態度不端正,工會經費沒有拿出來,覺得沒有辦法。企業能及時嗎?2、制度建設不開會。作為鎮級工會,在年初制定計劃,年中實施時,往往忽視了對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審計人員的日常工作沒有硬性的工作要求。年底沒有把審計工作納入考核範圍,有時被壹筆帶過,基層工會審計工作顧問很少或沒有,壹直沒有引起對審計工作的足夠重視。就這樣,年復壹年,3。專業素質不高。工會在提名和組建被審核委員會時只考慮被審核人員的代表性和層次性,很少考慮專業性。在日常管理和監督中,缺乏對被審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工作指導,使得被審計人員的能力與實際水平不匹配,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4.宣傳不夠明顯。在宣傳工作中,工會更註重維權,註重各種形式的活動,缺乏對審計工作的宣傳和陣地建設,未能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以至於審計組織的作用和如何開展工作,從領導到審計人員都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指導,這在壹定程度上制約了工會審計委員會作用的發揮。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1,靠光。被審委員和工會會員經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後,往往存在重工委建設,輕被審委建設,把被審委組織作為工會組織的附屬品和擺設,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要求,制度上不考核的現象。2.意識薄弱。就工會領導而言,審計工作在思想上不夠重視。他們只關心工會經費的收繳,不關心審計系統的運行。他們不補貼被審人員的待遇,不尊重他們的權力,不支持他們的工作,導致被審人員積極性不高,難以進入角色。3.缺乏進取精神。由於被審崗位的特殊性,以及我們部分被審人員缺乏進取精神,不去研究、不去投入、不去咨詢、不去評判自己的崗位,提出自己的想法怕得罪人。壹定程度上有了知難而退的想法。第三,發揮鎮工會被審計組織的對策,加強宣傳,提高認識。要通過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宣傳工會經費的性質和工會經費自主管理的原則,認識到加強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是工會改革和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時代賦予廣大工會工作者的責任和義務。作為鎮級工會審計委員會,首先要提高思想認識,擺好位置,明確責任。同時,要積極做好宣傳員,讓基層工會會員和企業領導知道,審核工會經費是法律賦予的職責,正常的審核工作是為了保證工會事業的健康發展。工會經費來自員工。所以工會經費的來龍去脈必須向職工公開。資金的收支和財產的管理是否合規合法,也必須接受員工的審查和監督。通過賬目的審核和公開,可以更有效地促進政務公開等廉政工作的開展,樹立和維護工會幹部良好的社會形象。4.加強培訓,提高被審核團隊的素質。幹部素質是決定工作和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建設壹支善於治國理政的高素質幹部隊伍是黨中央的總要求。為此,提高被審隊伍的素質,將促進我們審時度勢,研究新問題,在政策上引導同級工會領導。同時,可以利用溝通促進被審計人員業務的相互提高,進壹步明確被審計委員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明確被審計委員會的職能、責任、權力和義務,掌握被審計工作的重點、對象、內容、方法和程序,正確處理被審計委員會與同級財政部門以及與上下級被審計委員會的關系,增強監督意識,把敢於和善於監督結合起來,把民主監督與專業審計結合起來。3.加強管理,規範審計工作運行機制。工會經費是廣大職工的辛勤勞動創造的,來自職工,也應該為職工所用。收繳工會經費是前提,管好用好是關鍵。為此,必須建立和完善審計工作的運行機制,保證審計委員會行使職能、完成任務、發揮作用。加強工會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是依法治工會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工會審計工作整體水平的重要保證。因此,必須根據《法制工作條例》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並根據審計制度的要求制定審議制度、工作制度和經費強制審計制度。在此基礎上,實行“壹支筆”審批制。被審計單位要從“源頭”、“過程”到“結果”積極監督經費收繳,加強工會經費審計,協助財務部門開展經費收繳的檢查和催繳,督促企業及時足額撥付經費。在資金使用上,要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服務工會重點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如建立貧困職工經濟救助基金,撥付部分資金,加強職工技能培訓,開展各種活動等。通過資金的規範運作和有序使用,審計工作將逐步實現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目標。4.加強領導,努力為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加強領導,為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是客觀需要。各級領導要從戰略高度認識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強審計工作作為工會自身建設的壹項重要任務,定期聽取工會審計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審計監督中遇到的壹些實際問題。對涉及資金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重大問題,應事先征求審計委員會的意見。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工會財務管理制度時,要有審計人員的參與,不斷增強工會自我監督和民主監督的意識,支持審計委員會參與工會財務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檢查監督,支持審計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獨立開展工作,發揮積極作用。被審計幹部在審查審計中遇到阻力和困難時,給予支持和鼓勵。要下大力氣建設審計幹部隊伍,盡快建立壹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審計幹部隊伍,同時要加強工會審計幹部的專業培訓,把普及知識和培訓轉為系統的業務輪訓。通過各種努力,提高被審計幹部隊伍的整體業務素質,更好地發揮其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