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行政許可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各省市相關文件,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薦,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家評審公示,開展部分職業、新職業或初中高級工以上全國統考職業技能培訓。
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多樣化發展,具體如下:
壹些培養單位根據社會就業需求,打破長期以來固有的培養思路,著力調整專業方向,深化專業配置,開展技能培養與學歷教育相結合的綜合教學模式。針對實用學科,對學生的技能學習、資格證書、就業前景進行了系統規劃。在我國產業轉型的大背景下,技能型人才的流動和缺乏將不可避免,需求將長期處於失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