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提出綠色建築的定義時,也提出了綠色建築的評價指標體系,包括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室內環境質量與運行管理等六個方面。這六個指標涵蓋了綠色建築的基本要素。
建設綠色建築時,應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建築所在地區的氣候、資源、自然環境、經濟、文化等特點進行考慮。綠色建築的實踐具有地域性,各地的氣候、資源條件、文化習俗等方面都不壹樣,綠色建築面臨的問題和解決的方法也不壹樣。比如涉及到節水和水資源利用、雨水入滲等要求,就要結合當地的水資源來考慮。在缺水地區,應考慮建築中水系統的設置,重視水的循環利用和梯級利用,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雨量大的缺水地區可考慮雨水收集利用;如果不註重當地的地域特色,就會浪費資源。因此,在建設綠色建築時,要考慮建築全生命周期內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和滿足建築功能的辯證關系。
綠色建築評價體系的六個指標下還有子指標。綠色建築要求全面、綜合、協調地考慮六大指標,但並不要求每個分項指標都要達到。在即將出臺的《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中,對分項指標提出了定性和定量要求。根據分項指標的符合程度,對綠色建築進行分類,綠色建築的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擇並實現不同等級綠色建築的目標。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綠色建築實踐經驗的日益豐富,綠色建築的技術逐漸成熟,解決方案會逐漸增多,對綠色建築的要求也會逐漸提高。2005年3月,在首屆國際綠色建築大會上,建設部頒發了“綠色建築創新獎”,其中綜合獎授予了7個綠色建築項目。這些建築在建造過程中註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體現了綠色建築的基本理念。雖然部分項目總體水平較低,但結合地方特點,是解決資源環境突出矛盾的有益嘗試。這些項目反映了中國目前的綠色建築水平,在資源節約方面比普通建築做得更好,也為未來中國綠色建築的發展提供了實踐經驗。
《綠色建築技術導則》的出發點是為綠色建築的發展提出壹個方向,《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是壹把用來評價綠色建築的尺子。該指南由建設部和科技部於2005年6月5438+10月聯合發布,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正在編制中。
指南告訴人們如何思考綠色建築,評估標準告訴人們綠色建築應該做多少才能達到定性和定量的要求。比如根據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我們可以把綠色建築分為三個等級,1星,2星,3星。
綠色建築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導則和評價標準只是第壹步。以後評價綠色建築的時候,可能需要有第三方認證機構。最重要的是大力推進中國綠色建築技術產業化,構建綠色建築的技術保障體系、建築結構體系、零部件體系和質量控制體系。開展綠色建築技術產業化基地示範工程;將綠色建築的零部件研發、設計、施工、生產、銷售和服務鏈接成壹個完整的產業體系。實現綠色建築技術的標準化、系列化、產業化、工程化和集約化。
我覺得國外壹些發達國家在綠色建築發展方面是比較先進的,借鑒國外的經驗也是少走彎路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