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體育活動支出:用於設備、服裝、用品等的購置、租賃和維護。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業余文化體育活動所需經費,以及活動場地和車輛的租賃費用。
工會經費使用中的註意事項
基層工會可在法定節假日發放我國傳統節日用品和職工必需的生活用品,每名會員每年總額不超過1.600元。不得發放現金,不得發放中央和本省有關規定禁止發放的物品。
基層工會組織利用工會經費對工會會員進行生日慰問,可以向會員贈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以指定蛋糕店領取蛋糕券。每人金額不超過300元,基層工會對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生(含自學)給予壹定獎勵,每人每次金額不超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