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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8年4月24日來源:北京消防協會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同意建立有色金屬民用航空行業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的函》(勞社部函[2004]111號)精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7]113號)和《關於印發第十七批26項鋁制品生產企業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1號),結合同時舉辦的北京榮安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登記)舉辦的消防職業技能培訓。
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八條規定“……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建築消防人員國家職業標準》(職業代碼:3-02-03-04)進行。建(構)築物消防人員職業等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五個等級(目前北京市只進行初級和中級培訓)。參加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技能培訓並通過鑒定考試的人員,取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國家承認),同時具備自動消防系統操作、消防安全檢查、建築消防等崗位。
北京榮安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從2008年5月開始開設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培訓課程。
1.招生對象及條件:從事或即將從事消防安全工作,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年齡應在18-45周歲,性別不限)。
2.招生原則:自願報名。
3.培訓內容:消防控制室監控、消防安全檢查、建築消防設施操作維護。(教材由中國消防協會編寫)
4.課時安排:理論課120學時(15天),實踐課120學時(15天),240學時(30天)。
5.收費標準:2300元/人(含教材、文具、電腦操作、模擬考試、結業證書、培訓期間午餐費用)。
6.學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通惠家園惠民花園3號樓(四會消防中隊)。
7.報名及聯系電話:65579088、65578338、62241188分機。2828, 2858.
8.關於中級培訓和續辦再培訓證書的相關事宜,北京消防協會將在適當的時候以各種形式通知您。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與考試必須分離的原則精神,北京榮安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將在培訓結束後頒發初級建築消防人員職業培訓結業證書(此證書僅作為培訓依據,不可用於上崗),並負責組織持有此證書的人員參加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考試(需另交鑒定費50元/人)。考核合格者將獲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特此通知
北京消防協會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