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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

2.組織起草和審核理事會重要文稿;

3 .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

4.承辦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

5.承擔網站的運行和維護;

6.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7.管理其他行政事務;

8.組織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議案和建議以及CPPCC委員的提案;

9.編輯當地稅務記錄;

10.負責市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常務會議、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的會議管理和服務。

政策法規司

1.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和稅收管理工作計劃;

2.組織協調涉及多個稅種的綜合稅收政策的實施;

3.組織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

4.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

5.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

6.承辦局外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

7.牽頭審理重大稅收案件,規範稅務行政審批;

8.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9.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訴;

10.承擔執法資格認證相關工作。

商品和服務稅辦公室

1.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2.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

3.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

4.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政策管理;

5 .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6.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所得稅辦公室

1.組織實施居民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2.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

3.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和相關稅種的匯算清繳;

4 .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5.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規劃和會計辦公室

1.準備年度稅務計劃;

2.監督檢查納稅申報和退稅制度的執行情況;

3.組織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

4 .組織實施稅務會計、統計會計等相關制度;

5 .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

稅務服務辦公室

1.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

2.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

3.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

4.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

5.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

6.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

7.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行政和科技發展司

1.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

2.研究實施專業征收管理和完善稅收征管程序的建議;

3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方法、綜合納稅評估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稅收征管因素分析;

4.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工作。

5.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和稅收管理員制度;

6.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方案和制度;

7.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立項、技術標準、業務要求和資金使用管理;

8 .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監督和檢查。

財務管理辦公室

1.制定並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政府采購等措施;

2.審核和編制部門預算和決算;

3.組織實施會計和基本會計準則;

4.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

5.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和清理;

6.管理管理局的財務工作。

監督和內部審計辦公室

1.根據總局和省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

2.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方案,加強執法監督,糾正各類稅收違法行為;

3 .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稅收執法考核信息系統、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工作;

4.組織實施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提出評價、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5 .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資采購審計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6.牽頭配合財政、審計部門對國稅系統進行監督審計,協調監督審計監督決定的執行及相關事宜;

7 .檢查人員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種審計結論。

人事處

1.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和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

2.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

3.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和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

4.承擔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

5.監督檢查本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6.幹部出國和出國政審的管理;

7.組織巡邏工作。

教育部門

1.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2.組織培訓質量評估和評價;

3.承擔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和管理;

4 .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的業務管理;

5.指導和檢查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6.組織實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稅收文化建設;

7.負責網校的日常管理,實施系統內的在線教育;

8.負責穩步推進系統學習型組織的建設。

檢查辦公室

1.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執法監督和行政監督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和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情況;

3.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紀、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工作情況;

4.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投訴;

6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

7 .開展本系統的黨風、政風和道德建設工作;

8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參與受理本系統公務員的投訴和申訴以及處理信訪舉報案件的調查處理。

進出口稅收管理司

1,組織實施出口退(免)稅管理,制定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年度退(免)稅結轉計劃;

3、監督檢查出口退(免)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際稅務管理(大型企業稅務管理)

1.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地區)間稅收協定、安排的實施;

2.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辦理國(境)外相關稅務事宜;

3 .牽頭組織實施專項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4.為大型企業提供稅務服務;

5.承擔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

6.組織實施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的日常稅務檢查。